丁应泰
丁应泰(?—?),字元父,湖广武昌左卫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丁应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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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贯 | 湖广武昌左卫 |
字号 | 元父 |
出生 | 湖广武昌左卫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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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万历八年,汪道昆主持文人结社,丁应泰与汪道昆等七人结成了白榆社,多有诗文唱和。[1]
万历十一年会试第一百五十七名,登进士第三甲第五十九名[2][3][4]。官休宁县知县,政绩卓著。万历十七年(1589)任刑科给事中。次年丁忧。服满复职,被弹劾,降为山西按察司照磨。万历二十二年(1594)改任登封知县。
万历朝鲜战争期间,丁应泰任赞画军务(参谋)。蔚山之战后,他弹劾杨镐、李如梅等前线将领瞒报兵败[5],并且称内阁大学士张位、沈一贯与杨镐结党欺君。[6] [7]张位上书自辩,语忤明神宗,被勒令冠带闲住。
后来朝鲜为杨镐上奏辩解,丁应泰又上疏弹劾朝鲜与日本勾结,内容均为捕风捉影。朝鲜大为震恐,国王李昖闭阁待罪,派使臣李恒福等赴北京辩解。得知真相后,明神宗大怒,将丁应泰革职回籍。[8]
评价
编辑朝鲜史臣曰“憸人之为祸于人国大矣。 其言顺而有理, 恭而似忠, 故人莫不倾信之, 及其行事也, 拂于理, 悖于义, 终至于坏了国事而后已。 丁之初对宾筵, 首言岛山败衄之由, 次陈必灭此贼之意。 苟非识丁之肝肺者, 谁不是其言而信其计哉? 丁之上本, 既有减粮撤兵之言, 则拯济藩邦, 荡灭此贼, 非丁之志也。 今乃饰辞骋舌, 欲瞒藩国之君臣, 而肝肺已露, 尚何可掩哉?”
家族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义乌丛书编纂委员会 (编). 域外长城——万历援朝抗倭义乌兵考实.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初四:“镐所当罪者二十八事、可羞者十事;如梅当斩者六、当罪者十”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六年六月初四:“次辅张位、三辅沈一贯与镐密书往来,交结欺弊也。”
- ^ 《明史·沈一贯传》:“一贯与位尝私致镐书,为赞画主事 丁应泰 所劾。位疏辨激上怒罢。一贯惟引咎,帝乃慰留之。”
- ^ 《明神宗实录》万历二十七年二月廿一:“丁应泰举动乖谬,几误大事,姑令回籍听勘。”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十一年癸未科殿试登科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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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陈国章 |
明朝登封县知县 万历年间 |
继任: 瞿良士 |
前任: 曾乾亨 |
明朝休宁县知县 1583年-1583年 |
继任: 祝世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