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應泰
丁應泰(?—?),字元父,湖廣武昌左衛人,官籍,明朝政治人物。
丁應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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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 | |
籍貫 | 湖廣武昌左衛 |
字號 | 元父 |
出生 | 湖廣武昌左衛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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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編輯萬曆八年,汪道昆主持文人結社,丁應泰與汪道昆等七人結成了白榆社,多有詩文唱和。[1]
萬曆十一年會試第一百五十七名,登進士第三甲第五十九名[2][3][4]。官休寧縣知縣,政績卓著。萬曆十七年(1589)任刑科給事中。次年丁憂。服滿復職,被彈劾,降為山西按察司照磨。萬曆二十二年(1594)改任登封知縣。
萬曆朝鮮戰爭期間,丁應泰任贊畫軍務(參謀)。蔚山之戰後,他彈劾楊鎬、李如梅等前線將領瞞報兵敗[5],並且稱內閣大學士張位、沈一貫與楊鎬結黨欺君。[6] [7]張位上書自辯,語忤明神宗,被勒令冠帶閒住。
後來朝鮮為楊鎬上奏辯解,丁應泰又上疏彈劾朝鮮與日本勾結,內容均為捕風捉影。朝鮮大為震恐,國王李昖閉閣待罪,派使臣李恆福等赴北京辯解。得知真相後,明神宗大怒,將丁應泰革職回籍。[8]
評價
編輯朝鮮史臣曰「憸人之爲禍於人國大矣。 其言順而有理, 恭而似忠, 故人莫不傾信之, 及其行事也, 拂於理, 悖於義, 終至於壞了國事而後已。 丁之初對賓筵, 首言島山敗衂之由, 次陳必滅此賊之意。 苟非識丁之肝肺者, 誰不是其言而信其計哉? 丁之上本, 旣有減糧撤兵之言, 則拯濟藩邦, 蕩滅此賊, 非丁之志也。 今乃飾辭騁舌, 欲瞞藩國之君臣, 而肝肺已露, 尙何可掩哉?」
家族
編輯參考文獻
編輯- ^ 義烏叢書編纂委員會 (編). 域外长城——万历援朝抗倭义乌兵考实.
-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朱保炯,謝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灣: 文海出版社. 1981.
- ^ 《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六年六月初四:「鎬所當罪者二十八事、可羞者十事;如梅當斬者六、當罪者十」
- ^ 《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六年六月初四:「次輔張位、三輔沈一貫與鎬密書往來,交結欺弊也。」
- ^ 《明史·沈一貫傳》:「一貫與位嘗私致鎬書,為贊畫主事 丁應泰 所劾。位疏辨激上怒罷。一貫惟引咎,帝乃慰留之。」
- ^ 《明神宗實錄》萬曆二十七年二月廿一:「丁應泰舉動乖謬,幾誤大事,姑令回籍聽勘。」
-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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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陳國章 |
明朝登封縣知縣 萬曆年間 |
繼任: 瞿良士 |
前任: 曾乾亨 |
明朝休寧縣知縣 1583年-1583年 |
繼任: 祝世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