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代格式日本平安时代编撰的三部律令格式(律令的辅助法)的总称,分别是:《弘仁格式》、《贞观格式》、《延喜格式》。在中国设立新的格式时,旧的格式要废除,但在日本,并没有废除旧的格式,而是合并使用。《延喜式》制定时虽然规定废除既有的《弘仁式日语弘仁式》和《贞观式日语貞観式》,但由于《延喜格日语延喜格》没有相关规定,导致三代格并存,如果不完全研究三代格式,就无法获得必要的法律信息。[1]

三代格式 编辑

弘仁格式 编辑

9世纪初由嵯峨天皇藤原冬嗣编撰。

  • 弘仁格日语弘仁格
    整理自701年(大宝元年)至819年(弘仁10年)为止编撰的格。部分现在仍存在。
  • 弘仁式日语弘仁式
    整理自701年(大宝元年)至819年(弘仁10年)的式。部分现在仍存在。

贞观格式 编辑

9世纪中由清和天皇藤原氏宗日语藤原氏宗编撰。

延喜格式 编辑

10世纪初由醍醐天皇藤原时平编撰。

  • 延喜格日语延喜格
    869年(贞观11年)至907年(延喜7年)的诏敕官符集。
    908年(延喜8年)颁布。全12巻,现已亡佚。
  • 延喜式
    从905年(延喜5年)开始编撰, 927年(延长5年)完成。
    于967 年(康保4年)颁布。全50巻。

相关项目 编辑

日本的律令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川尻秋生“格式法”尾形勇 他‘历史学事典’第9巻“法と秩序”弘文堂、2002年2月、p.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