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慈圣宫法拍案
25°03′21″N 121°29′13″E / 25.055728°N 121.486912°E
三重慈圣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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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
位置 | 台湾新北市三重区重新路四段144巷3号 |
宗教 | 台湾民间信仰 |
主神 | 妈祖 |
建立时间 | 1988年 |
历史
编辑此庙建庙者魏恒守表示,他四旬时因对妈祖许愿病情转好,为还愿,就在三重市长生街租屋建立镇福慈圣宫[1]。约1988年建庙,除供奉妈祖外,还有一百多尊神像[2]。
一位苏姓女信徒认为此宫很灵验,1990年捐款七百九十万元在现址购买四层楼公寓的一、二楼作为庙宇用地[1][3]。1995年起,魏恒守就向苏姓女子缴纳租金继续使用这间房子,房屋税与土地增值税也是庙方缴纳[2]。
后来苏女替人作保欠下钜款[3][4],她一些房屋都遭查封[2],华南银行依法向板桥地方法院声请强制执行拍卖财产[2][4],又因庙方未办理产权移转[3][4],使得此庙于1999年7月遭到法拍[2][4]。该年8月第三次被拍卖时,魏恒守曾发起信徒捐款,但未能如愿[1]。他曾与多家银行接洽,欲以建物抵押贷款清偿债务,虽然慈圣宫有地理环境优势,市价超过千万元,只要贷一半金额,却因属神明驻地,各家银行纷纷拒绝[3]。
这时,同样位在三重、主祀玄天上帝的六玄宫,为了配合三重第二户政事务所兴建,不得不从溪尾街迁入管委会委员在五常里仁义街的住家,因位处于狭小巷道内,便由管理委员会陈姓财务组长外出觅新址[4]。2002年1月,陈姓男子从法院法拍屋公告中,得知慈圣宫遭强制拍卖,就开始竞拍,但第一轮无人得标[2]。魏恒守得知后,希望在第二轮第四拍时购回,便在第二轮第三拍前拜托陈男不要标购,结果六玄宫还是以三百五十一万元标得[1]。由于慈圣宫迟未搬迁,六玄宫只得向板桥地院诉请迁让,一审法官判决慈圣宫败诉,必须在三个月内腾空,使得魏恒守又向台湾高等法院上诉[2]。
点交日期是2003年5月20日,为保存慈圣宫,魏恒守出面和六玄宫管委会主委李进东盟商,希望能体谅双方都是从事为神明服务的工作,降低价格,好让慈圣宫筹募购回产权的经费[4]。李男除是六玄宫主委,也是台北县拳击委员会主任委员,在芦洲大囍市社区火灾时,还将自己在荷堤汽车旅馆卅八间房舍,全数提供受灾户免费住宿,直到受灾户重返家园[3]。他表示这都是一场误会,参与投标前,六玄宫管委会认知是遭法院法拍的房子应是所有权人破产,急欲脱手解决债务问题,没料到慈圣宫是遭连累[4]。
最后,李进东自掏腰包捐给慈圣宫十万元,由魏恒守以他在台北的私人房子作抵押贷款,加上家人信贷,终于半年筹得七百万元购回庙产。2003年10月16日,慈圣宫向李进东这名出钱出力、护庙有功的斡旋者致谢。[3]
参考
编辑- ^ 1.0 1.1 1.2 1.3 卢礼宾. 拍賣成交了 糾紛還未了 慈聖宮信徒曾捐款保宮未如願. 《联合报》. 2002-08-17 (中文(台湾)).
- ^ 2.0 2.1 2.2 2.3 2.4 2.5 2.6 何祥裕. 投資法拍屋 標到媽祖廟 住持不肯搬移 向高等法院上訴 雙方都傷神. 《联合报》. 2002-08-16 (中文(台湾)).
- ^ 3.0 3.1 3.2 3.3 3.4 3.5 黄其豪. 慈悲廟緣 媽祖保住舊居. 《自由时报》. 2003-10-17 [2020-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8) (中文(台湾)).
- ^ 4.0 4.1 4.2 4.3 4.4 4.5 4.6 黄其豪. 媽祖廟遭法拍 玄天上帝得標. 《自由时报》. 2003-03-19 [2020-0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2-28)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