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管中的上四管指下列四种乐器

  1. 洞箫
    前5孔、后1孔。以竹子根部露土部分制成,全长以不超过1尺8寸8为限,无底,上开凤眼,严制10目9节,1目2孔,是承袭唐代6孔尺八的规制。在南管中以其绵长乐音来补琵琶断续之不足。
  2. 二弦
    型制与宋代奚琴类同,琴杆(将军柱)是取自然竹杆根部以上2尺7寸左右,共13节为标准,根部朝上,琴筒由林投木挖空制成,筒面是用梧桐木薄片,上制竹马,琴轸置于右上方,弦与琴杆系千金(软马);千金至筒底4节,至琴轸3节,2琴轸间共3节,以上再3节;琴弓的马尾是松软的;演奏时有严格规定,内弦只能拉、外弦空弦只能推。
  3. 三弦
    柄长腹圆的小三弦,音箱两面以蟒皮包覆,安竹马,置天、地、人三线,音色较低沈,与琵琶互为阴阳、成互补。
  4. 琵琶
    4弦、4相、9品或10品。型制上属凤尾横抱式,保持唐代双开凤眼,颈窄,腹扁,覆首大、山口高的规格。琴身以杉木或梧桐木为之,琴面皆用梧桐木。是演奏、伴奏的主要乐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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