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
(重定向自中国人民解放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代表团,十二届以前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解放军代表团[1],四届以前名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军队代表团,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5个代表团之一,也是唯一一个非省级行政区的代表团。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代表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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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区 | |
选举单位 | 中国人民解放军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人口数量 | 2,000,000 (中国人民解放军) 1,520,000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主要聚居地 | 33个省级行政区(中国人民解放军) 31个省级行政区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
现有选区 | |
席次数量 | 268 |
选举方式 | 差额 |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代表团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内部设选举委员会,差额选举产生。代表团的名额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2]。
历届代表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 注意,全国人大解放军代表团名称有变化. 环球网. [2020-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07).
- ^ 军改后重新选举的首届军队代表 和以往比有何不同. 新浪综合. 2018-02-28 [2020-03-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