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是社会不景气,谋生不易时代的产物,有时又以流民的形式存在。人口众多的中国历代灾祸频仍,关于“饥荒”、“大饥”、“大荒”、“奇荒”的记载史不绝书,饥民遍地,乞丐人口众多。近代20世纪20—40年代,战乱下的中国不止一次发生大饥荒。

《说邪》记载:“泉州有贫士行乞,得钱,尽买花麻饼食之”,自己吃剩下的分给儿童,孩童呼之为“饼道人”。《稽神录》:“安陆人性毛,善食毒蛇以酒吞之,尝游齐鲁,遂至豫章,桓弄蛇于市,以乞丐为生。”

先秦 编辑

战国策·晋策》:“其容为乞食人而往乞。”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公子姬重耳“乞食于野,野人与之块,公子怒欲鞭之。”

春秋时期,楚国人伍子胥全家人被楚平王杀害,伍子胥奔吴,流落街头,曾以吹箫乞食于吴市。

孟子说:“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1]

汉朝 编辑

《汉书·西域传下》记载:“及载肴粮于路,丐施贫民。”

魏晋南北朝 编辑

王维在《与魏居士书》中说陶渊明“后贫,《乞食诗》云‘叩门拙言辞,’是屡乞而渐也”。

五代十国 编辑

《新五代史》载,李蜒本为唐末进士,官至监察御史,一生清廉,家无余财,遭父母之丧,以乞食而葬之。

宋朝 编辑

宋朝的乞丐由政府收养,《宋史》卷一百七十八:“若丐者育之于居养院;其病也,疗之于安济坊;其死也,葬之于漏泽园,遂以为常。”

明朝 编辑

相传明太祖册封一有功乞丐王七为逍遥王,并起逍遥楼赌场让王七在楼里贩卖酒食。朱元璋亦曾起造居养院二百六十套房给贫苦人民,亦曾下令翻修上海居养院。

另,浙江绍兴一带有前朝遗留丐户,属于身份上的乞丐。明代执行路引制度,乞食者多为当地破落户。

《涌幢小品》记载,明朝成化年间,有一乞丐李兴生,患风瘫病,颇能作诗。进士董时望欣赏其才华,想“养丐于官”,但李兴生不肯。

清朝 编辑

乾隆年间,在陕西有游丐,号称“卦子”,行动时“成群结队,携带家口驴骡”,“沿村强索”[2]

嘉庆年间,有福建乞丐,“身穿好衣,藉乞为名,聚众十人,恶讨强乞”[3]

江西城乡有练子,“三五成群,到处蜂拥登门入室,索讨钱米,少不遂意,喧闹不止”;这些练子还在“茶坊酒市,肆行无忌,遇人节庆婚丧等事,则饱索不厌,使人难堪”[4]

清代县城内管理乞丐的行帮首领,称“丐头”,丐头的杆子,也就是打狗捧。北京的丐帮有“蓝杆子”、“黄杆子”两支。“黄杆子”系指贵族乞丐,可能是满清宗室八旗子弟破落贫困,聚众为群,平时并不出来沿街叫化乞讨,只在重大年节,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出现。“蓝杆子”是普通乞丐,是社会底层人士。

李孟符《春冰室野乘》载,光绪年间,京城的王公贵族“皆好作乞丐装”。

清朝末年山东省乞丐武训自二十多岁开始乞讨,用乞讨得来的钱兴办学校[5],“己未,予积赀兴学山东堂邑义丐武训事实宣付史馆。”。梁启超为武训撰写了《兴学节略》,“行之数十年,弟子卒业而去者,不可胜数”,“日以两钱粗馒终其身”。

注释 编辑

  1. ^ 《孟子·告子上》
  2. ^ 光绪《风县志》卷八
  3. ^ 嘉庆《南平县志》卷二一○
  4. ^ 陈宏谋:《培远堂偶存稿》卷一三
  5. ^ 《清史稿》列传二百八十六孝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