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造币厂
中央造币厂是中华民国中央银行的直属机构之一,主要负责法定硬币、纪念币等镕铸、整理工作,同时也承办各项各类勋章、奖章、机关印信的制造。此外,也对外兼营许多纪念章、纪念牌、纪念碑等金属制品业务[1]。原位于上海市光复西路17号,该址现为上海造币厂使用;1949年5月迁台,设于台北市酒泉街,1977年5月再迁往桃园县龟山乡(今 桃园市龟山区)现址[1]。
中央造币厂 Central mint(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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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中央银行 |
授权法源 | 《中央造币厂组织规程》 |
主要官员 | |
厂长 | 叶牧青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0年 |
联络信息 | |
位于桃园市龟山区振兴路上的中央造币厂 | |
地址 | 桃园市龟山区振兴路577号 |
电话 | 03-3295174 |
网站 | www |
沿革
编辑中央造币厂创设于1920年[1]。1928年北伐军控制上海后,将原上海造币厂改为中央造币厂,直属国民政府财政部。国民政府任命国父孙中山的朋友、从澳大利亚归国的海外国民党元老暨永安公司董事长郭标出任厂长。在郭标领导下中央造币厂增建了厂房和设备。
中国抗日战争期间,中央造币厂内迁数地。中华民国在1948年8月开始发行金圆券,中央造币厂依〈金圆券发行办法〉铸造金圆辅币五种,分别是一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1]。中央造币厂在1949年5月迁到台湾台北市酒泉街,并在该年8月到12月期间铸造了104万8,000枚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版的一元银本位币,并为台湾银行铸造168万枚新台币五角银辅币、1,419万枚新台币一角铜辅币;而在1950年8月完成台湾银行辅币的铸造后,中央造币厂业务陷入停顿,仅负责烧镕一些金条;停办黄金储蓄后,该业务亦停顿[1]。留在上海的原中央造币厂设备和人员1949年5月28日被中国人民解放军上海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收,改组为“人民造币厂”;现为上海造币有限公司。
为了解决业务停顿问题,中央造币厂除整顿内部组织外,亦积极争取业务,主动研究铝镁、铜铝、镍铜锌等合金币材,1958年更引进西德雕刻机取代手工钢模[1]。在此时期,由于第一期四年经济建设计划,台湾经济稍微复苏,中央造币厂于1953年奉准铸造五角铜铝合金辅币,隔年又铸造一角铝镁合金辅币[1]。而后由于进口管制放宽、鼓励私人储蓄与投资等政策改善经济,1950年增铸民国四十九年(1950年)版的一元镍铜锌合金币;隔年再次开铸,数量达到1,708万4,000枚,业务开始好转[1]。
1967年,行政院认为酒泉街厂房狭小、机器陈旧,开始规划中央造币厂迁厂。经过规划考量后,1974年中央造币厂开始设计规划新厂,并将员工与设备陆续迁到桃园县龟山乡新厂;最后于1977年5月正式结束酒泉街旧厂业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