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本文内容是关于2012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行政院组织改造。 随着实施进程的推进,部分资料可能尚未修正,详见Wikipedia:中华民国政府专题。 |
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依宪法之相关规定向立法院负起政治责任[1]。简称政院。一般所称的“行政院”,狭义上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为协助行政院院长处理各项行政事务[a],广义上则涵盖各中央行政机关(即俗称之“部会”,均由行政院管辖),端看使用的场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并非法定名称,乃为了区别行政院内部单位与各部会而使用[2]。同样是非法定名称,行政院通常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内阁,院长为阁揆,副院长为副阁揆,秘书长、副秘书长、发言人、政务委员与各部会首长则为内阁阁员[3],并定期召开行政院会议以议定国家重大政事。
行政院 (国家语言中的名称)
Executive Yuan(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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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资讯 | |||||||||||||||||||||||||||||||||
机关类型 | 中央一级行政机关 | ||||||||||||||||||||||||||||||||
员额 | 737人 | ||||||||||||||||||||||||||||||||
年度预算额 | 新台币12.12亿元(104年度) | ||||||||||||||||||||||||||||||||
授权法源 | 中华民国宪法、行政院组织法 | ||||||||||||||||||||||||||||||||
主要官员 | |||||||||||||||||||||||||||||||||
院长 | 苏贞昌(![]() | ||||||||||||||||||||||||||||||||
副院长 | 沈荣津(![]() | ||||||||||||||||||||||||||||||||
秘书长 | 李孟谚(![]() | ||||||||||||||||||||||||||||||||
副秘书长 | 何佩珊(![]() 宋余侠( ![]() | ||||||||||||||||||||||||||||||||
任命者 | 总统 | ||||||||||||||||||||||||||||||||
任期 | 除独立机关首长或任期制首长外,无任期保障 | ||||||||||||||||||||||||||||||||
组织编制 | |||||||||||||||||||||||||||||||||
内部单位 | 16处、2室、1会 | ||||||||||||||||||||||||||||||||
附属机关 | 二级机关:12部、8会、3委员会、1署、4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 三级机关:2独立机关 | ||||||||||||||||||||||||||||||||
任务编组 | 2室、4中心(常设性) 8会、4小组、3会报 |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28年10月25日 | ||||||||||||||||||||||||||||||||
联络资讯 | |||||||||||||||||||||||||||||||||
行政院中央大楼 | |||||||||||||||||||||||||||||||||
地址 | 100009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1段1号 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坐标: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
电话 | +886 2 3356-6500 | ||||||||||||||||||||||||||||||||
网站 | www |
既有架构编辑
- 领导人员
沿革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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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是根据根据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之五权宪法理论,所设立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1928年,国民政府在完成北伐,在名义上统一中国后,于同年10月3日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依此法设置行政院(国民政府行政院)。同年10月8日,国民政府通过谭延闿为首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当时的行政院设有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等10部[4]。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长及十部部长宣誓就职,行政院正式办公。
《中华民国宪法》于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后,续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5];同年3月31日,《行政院组织法》公布。
1948年5月,初设15部3会1局。
1949年1月7日,行政院邀集相关部会首长会商政府机关疏散事宜,决定将各机关核心移至广州,将大部分人员疏散于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属机关。[6]。2月5日,行政院在广州办公[7]。3月,整编为八部二会一处。12月9日,行政院在台北举行迁台后首次政务会议[8],正式在台北办公。[9]
2006年,行政院已经扩增为8部、2会、18委员会、3署、1处、2局与2直属机构。
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与所属部会机关逐步实施“行政院组织再造”,院本部自该年1月1日起从11室、8组、2会调整为16处、2室、1会[10]。目前行政院之直辖机关[b]共有12部、8会、3委员会、1署、6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c],未来将逐步改组为14部、8会、7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11]。
备考 99年2月3日总统令修正公布,并于101年1月1日开始施行(新部会名称,尚需配合各组织法之修正施行)。 修正内容: 明定行政院下设之部及委员会。(修正条文第三、四条) 增强“传统八部”核心职能:设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教育部、法务部、经济及能源部、交通及建设部。
因应新兴业务需求,新增六部:设劳动部、农业部、卫生福利部、环境资源部、文化部、科技部。
强化“八会”政策协调统合能力:设国家发展委员会、大陆委员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海洋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客家委员会。
行政院因应性质特殊业务,设附属之机关(构)。(修正条文第六条至第八条)
为襄助院长落实预算及会计管理、公务人力政策及管理,于行政院下设行政院主计总处及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因应性质特殊业务,行政院设中央银行及国立故宫博物院。
明定行政院设独立机关(修正条文第九条):设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提升“行政院院本部”政策规划量能,重新检讨“行政院院本部”组织设计:(修正条文第五条、第十二条)
为因应政务需要,强化行政院政策协调、统合功能,将政务委员人数由现制五人至七人修正为七人至九人。
鉴于行政院政务日趋繁重,行政院副秘书长由现制一人修正为二人,其中一人职务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襄助秘书长处理行政院幕僚事务;另明定行政院置发言人,为政务职务,处理新闻发布及联系事项。 [12]
院本部编辑
- 领导人员
- 辅助人员
- 顾问
- 参事
- 参议
- 政务顾问(外部顾问)
- 决策单位
业务单位编辑
幕僚单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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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设性任务编组编辑任务编组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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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所属机关编辑
中央二级机关编辑
中华民国中央二级行政机关[13]:
- 部
- 会
- 委员会(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尚未组改)
- 行政院农业委员会(组改后:农业部)、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组改后:核能安全委员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组改后:并入国家发展委员会公共发展处)
- 署(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尚未组改)
-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组改后:环境资源部)
- 独立机关
- 行(行政院附属机构)
- 院(行政院附属机构)
- 总处(行政院附属机关)
中央三级机关编辑
行政院直辖的中央三级机关,不纳入内阁序列,首长亦没有参加行政院会议的义务。
- 独立机关
院址编辑
院本部编辑
行政院在民国17年(1928年)成立后,设于南京市国民政府办公区(即南京总统府旧址)之内;抗战爆发后,民国26年(1937年)随国民政府各机关迁至重庆(后曾为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址)办公[14]。民国34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迁至南京市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铁道部旧址办公[15]。
民国38年(1949年),行政院迁台后由阎锡山召开的首次院会中,决议总统府与行政院以“介寿馆”(今总统府厅舍)为办公场所,于是确定行政院与总统府共署办公。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国46年(1957年)后行政院迁出为止。
行政院于1957年迁入目前的院址行政院中央大楼(通称行政院院区)办公,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与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为台湾公路原点),与监察院隔街相望。院区原为日治时代的台北市役所(台北市政府前身)办公厅舍。
合署办公大楼编辑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 ^ 《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 ^ 行政院万维网 > 认识行政院 > 组织与职掌 > 行政院院本部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7-08-07.
-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內閣閣員. 行政院. [2017-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0) (中文(台湾)).
-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行政院組織法之制定及修正經過.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
-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行政院之設置依據. [2015-07-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7-27).
- ^ 蒋永敬、刘维开著,《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8页。
-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0页。
-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6页。
-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9页。
- ^ 行政院万维网─行政院院本部及所属7个新部会于101年1月1日起陆续启动 互联网档案馆的存档,存档日期2017-02-15.
- ^ 曾韦祯、范正祥. 政府再造4法通過 2012實施. 自由时报. 2010-01-13 [2010-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6).
- ^ https://www.ey.gov.tw/Page/D3FCC10227EB927E
- ^ 行政院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直轄機關. Ey.gov.tw. [2014-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3).
- ^ 陪都遗址溯踪 - 国民政府行政院遗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三峡博物馆,2010-1-21
- ^ 国民政府行政院1946 - 行政军政篇 - 民国南京建筑网[永久失效链接]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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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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