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种医师

台灣日治時期的一種醫師類型

乙种医师或称限地医师,为台湾日治时期的一种医师类型。医师得向州厅申请或通过“台湾总督府乙种医师考试”合格后才可取得到行医执照。乙种医师行医有所限制,只得于遍乡地区“限地开业”[1],“限地医师”的名称便以此而来。在中华民国接收台湾后仍可行医[2]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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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日治时期因医生人力不足,又常有医师自行于山区或偏乡进行医疗工作,为弥补医师不足与对这些医疗工作者进行管理,政府特此准许医生学徒或具备医疗专业智识,但未经过日本西式医学正规训练的医疗工作者进行医疗救治工作,但执业地区需被限于山地或遍乡,这些医疗人员被台湾总督府称为“限地医师”。而“限地医师”不单指限制执业地区,也对执业年限有着2到3年的限制[3],若其所在的地区有其他符合资格的医师进驻后,限地医师的执照在年限到达后不再更新,需听从州厅的安排到其他的遍乡地区进行工作[4]

在台湾日治早期时,“限地医师”的资格是由医师本人直接向州厅申请,由州厅审核后给予执照[5]。1918年〈台湾医师令〉实行后,限地医师的执照大多通过“限地开业试验”取得[6],也有少数的限地医师是由其曾经工作过的病院院长直接核准[7]或教会医院代训后核准后取得[8]。但由于“限地医师”的供过于求也导致了许多人在取得“限地医师”资格后仍要等好几年的时间才可当上医师[9]

1941年台湾总督府制定了新的医师考试制度与规则,把“限地开业试验”改制为“台湾总督府乙种医师考试”,限地医师改称为“乙种医师”。

1945年日本投降后台湾主权由中华民国政府接收,“乙种医师制度”并末马上被废除仍持续了一小段时间,1944年取得“乙种医师”者仍可于原地开业,但1945年10月以后考取者只得于澎湖台东花莲开业。由于战后人事混乱,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便于1946年颁布《台湾省乙种医师登记办法》与《台湾省乙种医师限地开业办法》对乙种医师重新登记与管理[10]。1949年,国民政府迁台,为再次对医者进行管理,政府规定所有于1946年取得医师资格证者(包含乙种医师)需依《台湾省医事人员甄训考核办法》进行考核,通过者方可继续执业[11]

“乙种医师”在政府1949年进行《台湾省医事人员甄训考核办法》后,通过考试的乙种医师已取得正式医师证书后,却因偏乡地区仍医疗资源缺乏,并未消失。1963年,台湾省政府卫生处以大多乙种医师已取得正式医师资格为由打算废止《台湾省乙种医师限地开业办法》,但未果。1969年对该法提出修正案,1976年修正为《台湾省乙种医师执业办法》,其中取消了乙种医师的开业年限,而此法直至2001年才废止[12]

乙种医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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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1934年5月13日台湾总督府颁布的限地医师申请考试及准许执业之规定,规定如下[13]。:

一、限于该地方无现行开业之有资格医师者(甲种医师)。

二、离该地日里三里以内,无现行开业之有资格医师者(甲种医师)。

三、三年以内,无有资格医师(甲种医师)开业之可期待者。

四、执照一期以三年为限。

乙种医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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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种医师考试全名为“台湾总督府乙种医师考试”前身为“限地开业试验”。

台湾日治除了极少数早期的限地医师是直接向州厅申请,由州厅直接发放开业证明外,其余的限地医师都是通过“限地开业试验”取得限地医师开业证明。1918年〈台湾医师令〉实行后,“限地开业试验”才开始施行。

“限地开业试验”是民政部主管,由警察本署卫生课不定期举办。欲参加者须先向州厅提出申请(呈上个人履书与医师开立的“医学修业保证书”),再由州厅汇整后向总督府提报。试验有口试与笔试,内容为一般的医理知识,试验题目与内容由试验委员会决定,而这些试验委员多为医学教授或日人医生[14]

在1918年“限地开业试验”实行后,仍出现了一批无需进行试验的限地医师。1922年因台北医学专门学校附设三年制之特设科,乃由该校校长照会台湾总督府当局,经决定,凡经毕业于该校特设科而再于当地官公立病院,或日本赤十字社台湾支部病院从事实务,获有该院院长认为具备相当技术之证明书者,得免其考试,准许限地执业[15]

1941年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日本为派遣医师至中国大陆地区与南洋地区而制定〈台湾医师考试规则〉[16],将“限地开业试验”改制更名为“台湾总督府乙种医师考试”,限地医师也更名为“乙种医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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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最美的医疗风景 开业73年福基诊所老医师的“分级医疗” | Yahoo!新闻 [2017-03-14]
  2. ^ 中华民国医师法四十一条之五 | 中华民国医师法 [2024-12-31]
  3.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17。
  4. ^ 台湾教会公报社编辑委员会编(2008),《限地医生:周瑞医师传记》,基督长老台湾教会公报社,页67。
  5.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21。
  6.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17。
  7. ^ 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一册》,中华民国卫生署,页52。
  8. ^ 詹雅筑(2007),《医学教育与殖民社会:由台湾总督府医学校的出现谈起》,台北医学大学,页74-75。
  9.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44-45。
  10.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103。
  11.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101-102。
  12.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133。
  13. ^ 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一册》,中华民国卫生署,页52。
  14. ^ 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页17-52。
  15. ^ 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一册》,中华民国卫生署,页52。
  16. ^ 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一册》,中华民国卫生署,页52。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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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民国行政院卫生署编(1995),《台湾地区公共卫生发展史一册》,中华民国卫生署

2.台湾教会公报社编辑委员会编(2008),《限地医生:周瑞医师传记》,基督长老台湾教会公报社

3.陈雅苓(2011),《战后台湾医师资格认定的角力:兼论《医师法》之修定》,国立政治大学台湾史研究所

4.詹雅筑(2007),《医学教育与殖民社会:由台湾总督府医学校的出现谈起》,台北医学大学

5.庄永明(1998),《台湾医疗史:以台大医院为主轴》,远流出版社

6.葛谨(2010),〈台湾医师制度之沿革〉《台湾医界》 53卷7期(2010/07),页367-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