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原直隶厅

中國古代行政區劃

五原直隶厅:清代的直隶厅,隶属于山西省归绥道管辖。是清朝晚期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才设置的直隶厅,该厅本是将原本萨拉齐厅的西境一带,设置“五原抚民厅同知”,可是这个新筹设的五原直隶厅厅衙门,当时却寄治于当时的包头镇。

五原直隶厅,在清代光绪年间当时厅等级编制上是:“要”。故为“一字缺”的“简缺”编制,不是“四字缺”的“最要缺”编制。(请另见清朝地方制度的“冲繁疲难”制度词条)

又,当时山西省在长城以北,汉人蒙古人交界民族错居地带(清代当时俗称山西“口外”),都是设“直隶厅”直属于省管辖,而不设置府、直隶州,或更下一级的县级单位的散州散厅。所以当时“口外”地区,设置了一系列这类直隶厅,直属于省衙门管辖。但清朝中后叶,制度新起后,这些直隶厅又统归“山西省”的归绥道管辖。这些直隶厅在当时统称为“山西口外诸厅”,有如归化城厅萨拉齐厅丰镇厅托克托厅宁远厅清水河厅和林格尔厅兴和厅武川厅陶林厅五原厅东胜厅,都是“山西口外诸厅”。又,原来清代的“山西口外诸厅”,今日都改划入内蒙古自治区境内。

民国时代,全国实施“废厅改县”,五原直隶厅改制为五原县,沿革到今日,五原县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下所辖一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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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编辑

  • 清史稿》,卷六十,〈地理志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