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口通商
(重定向自五口通商口岸)
五口通商指大清帝国与大不列颠及爱尔兰联合王国在公元1842年缔结“中英南京条约”以后,将五个长江口以南的沿海城市——广州、福州、厦门、宁波和上海辟为通商口岸,是该条约除割让香港岛予英国外的另一重大条款。后中英又制定“中英五口通商章程”进一步规定通商相关事宜。在英国之后美国、法兰西王国等也订立条约取得同样的权利,详见“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
五口通商以前,清朝政府仅广州一地允许有限制一口通商,广州在其时长期繁荣,尔后五大商埠则成为中国由清末到中共建政初期中国对外贸易重要商埠且较内地繁荣有加。西方各国的学术、科技、政治制度思想、经济、文化开始由五口通商起始传入中国。而五口通商亦加速了广东珠江口、福建沿海以及宁沪苏杭的发展。部分史学家认为五口通商为中国现代屈辱史的开端,但很多史学家也认为五口通商是中国现代化之真正起点。[1]
另见
编辑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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