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维祯(1577年—1652年),羽王,号庸足山东益都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三十五岁中万历四十年壬子科举人,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未任官,因父丧归家。服阕后授中书舍人,升任礼科给事中。崇祯帝即位,历户科、刑科给事中,升兵科都给事中。崇祯三年,参与主持福建乡试,四年辛未(1631年)又因任顺天府武举同考官,有权相以关节相托,以不从拂其意,贬浙江盐运司知事,后迁滁州知州。崇祯六年,入为行人司司副,七年任太仆寺丞、尚宝司丞,升尚宝司少卿、顺天府丞,以兵部侍郎出镇通州,历任三年,兵民安堵,威惠并著。再升南京户部尚书。崇祯十三年,转南京兵部尚书,以母丧去职。明亡后,募乡兵千余人,以维持地方。顺治帝将他召到北京,赐貂裘,以原官致仕。顺治九年去世,年七十六。

六子:仇慰祖、仇兆昌、仇彭龄、仇彭寿、仇彭年、仇彭祀。

参考文献 编辑

  • 高珩《兵部尚书庸足仇公墓表》
官衔
暂时中止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范景文
明朝通州巡抚
1636年-1639年
重新建立
下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王鳌永
前任:
钱春
南京户部尚书
1639年-1640年
继任:
张慎言
前任:
李邦华
南京兵部尚书
1640年-1641年
继任:
余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