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維禎(1577年—1652年),羽王,號庸足山東益都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三十五歲中萬曆四十年壬子科舉人,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進士,未任官,因父喪歸家。服闋後授中書舍人,陞任禮科給事中。崇禎帝即位,歷戶科、刑科給事中,升兵科都給事中。崇禎三年,參與主持福建鄉試,四年辛未(1631年)又因任順天府武舉同考官,有權相以關節相托,以不從拂其意,貶浙江鹽運司知事,後遷滁州知州。崇禎六年,入為行人司司副,七年任太僕寺丞、尚寶司丞,升尚寶司少卿、順天府丞,以兵部侍郎出鎮通州,歷任三年,兵民安堵,威惠並著。再升南京戶部尚書。崇禎十三年,轉南京兵部尚書,以母喪去職。明亡後,募鄉兵千餘人,以維持地方。順治帝將他召到北京,賜貂裘,以原官致仕。順治九年去世,年七十六。

六子:仇慰祖、仇兆昌、仇彭齡、仇彭壽、仇彭年、仇彭祀。

參考文獻 編輯

  • 高珩《兵部尚書庸足仇公墓表》
官銜
暫時中止
上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范景文
明朝通州巡撫
1636年-1639年
重新建立
下一位持有相同頭銜者:
王鰲永
前任:
錢春
南京戶部尚書
1639年-1640年
繼任:
張慎言
前任:
李邦華
南京兵部尚書
1640年-1641年
繼任:
余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