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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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6年伦敦大火(英语:Great Fire of London)是英国伦敦历史上最严重的火灾,火势自儒略历9月2日(星期日)开始蔓延,至9月5日(星期三)才扑灭[1]。火灾烧毁了不列颠尼亚城墙内的中世纪伦敦市建筑,并直逼贵族势力范围西敏市查理二世怀特霍尔宫和许多近郊贫民区,但幸及时获得控制。火灾损失包括13200户住宅、87座教区教堂、圣保罗大教堂以及多数市政府建筑,估计造成城市8万人口之中的7万居民无家可归。火灾的死亡人数已不可考,但传统上推测伤亡甚少。然而,出现了挑战此推想的观点,认为贫民和中产阶级的死亡人数并未列入纪录,且火灾可能焚毁了受害者的尸首,才没有留下易于辨认的遗体。

伦敦大火的局部画作,作者不明。画中描绘9月4日星期二自伦敦塔码头附近船只所见的火势,伦敦塔在画面右方,左方则为伦敦铁桥,远方为圣保罗座堂,被高窜的火舌环绕。

1666年9月2日星期日凌晨1点左右,伦敦市普丁巷英语Pudding_Lane有一间面包铺失火。一阵大风将火焰很快吹过几条全是木屋的狭窄街道,然后又进入了泰晤士河北岸的一些仓库里。大火延烧了整个城市,连续烧了4天,包括89间教堂、44家公司以及13000间民房尽被焚毁,欧洲最大城市伦敦大约六分之一的建筑被烧毁,吞没约160公顷的土地(占全城五分之四的面积)。后来起火点普丁巷附近立了一个纪念碑,高61.5米,共有311阶,顶端为火焰饰围绕的圆球,是英国天文学家和建筑师克里斯多佛·雷恩所设计;重建的工作由雷恩主导,54间教堂中有51间是他重新设计的,包括圣保罗大教堂

火情发展 编辑

周日 编辑

在1664年和1665年经历了两个多月的夏天之后,伦敦自1665年11月以来一直处于极度干燥之中。在1666年漫长炎夏后,木制建筑尤其变得干燥。

1666年9月2日周日午夜1点左右,伦敦市普丁巷英语Pudding_Lane一间面包铺失火。一阵大风将火焰很快吹过几条全是木屋的狭窄街道。当伦敦市长汤玛斯·布洛德沃思爵士英语Thomas Bloodworth到达时,烈火吞噬了附近的房屋。

大火在狂风中迅速蔓延,直到周日中午,人们放弃了灭火的企图,开始逃离。不断移动的人员使消防车和马车无法通行。周日下午,大火已经烧到泰晤士河畔,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周日,整个伦敦已有1300间房屋和87个教区的教堂被烧毁。周一晚上,历史悠久的伯纳德城堡英语Baynard's Castle彻夜燃烧[2]。周二白天,火势从普丁巷附近开始东移。附近的房屋被大规模破坏,阻止了大火蔓延。

大火与鼠疫 编辑

 
画家描绘下的伦敦大火

在大火的前一年,伦敦爆发了大规模的瘟疫,死亡人数超过10万人。1665年的6月以来的3个月内,伦敦的人口减少了十分之一。鼠疫由伦敦向外蔓延,英国王室逃出伦敦暂住牛津,市内的有钱人纷纷携家带口急忙出逃,有病人的住房都用红粉笔打上十字标记。伦敦不再有扰人的官司问题,因为法律界人士已全都移居乡下。1666年9月2日凌晨2点,一位布丁巷的面包师傅法里诺忘了关上烤面包的炉子,使得火势一发不可收拾,布丁巷位于伦敦旧城拥挤地区的中心,也是附近的伊斯特奇普市场的垃圾堆放地,一般的老百姓都住在那里。一年前,国王查理二世曾致函伦敦市长,敦促他实施严格的灯火管制。火灾发生时伦敦市长在凌晨就接到了失火通知,但他毫不在意,这一天是星期日,他没心情工作。到下午,大火已经烧到泰晤士河畔,结果一发不可收拾。到了星期三整个伦敦已有1300间房屋被烧毁、87个教区的教堂被烧毁,300公亩的土地化为焦土。圣保罗大教堂被烧毁,连带古墓也遭殃,露出了像是木乃伊的尸首。

 
旧圣保罗大教堂被焚毁图,托马斯·怀克,1673年

伦敦大火只有8个人罹难[3],大多数市民有充裕的时间逃离灾区,是不幸中的大幸,伦敦的驿道上挤满了装载着各种家产的手推小车。而且伦敦大火彻底切断了自1665年以来伦敦的鼠疫问题,这场大火烧死了数量庞大的老鼠,地窖中的老鼠根本没有藏身之处[4]。重建后的伦敦市以石头房子代替了原有木屋,个人卫生也得到改善,使得瘟疫不再爆发。日记名家塞缪尔·佩皮斯忠实地在日记中记载了这次瘟疫与大火的接连事件,“目睹瘟疫的惨状,心中极为不安,口中只好嚼嚼烟草,以避开细菌的侵袭。”“我从床上爬起来,穿上睡衣,走到窗前观看,以为失火地点在最远处的马克基的后面,尔后又上床蒙头大睡。”

大火之后重建伦敦的迫切要求强而有力地带动了内需,科学家出身的虎克这时担任测量员及伦敦市政检查官。1666年10月1日,建筑师雷恩爵士提出了全伦敦市灾后的修复方案,其中的圣保罗大教堂工程从1675年开始,直到1710年才告完工,共花费了75万英镑。他参与的建筑工程还包括皇家的肯辛顿宫汉普顿宫、大火纪念柱、皇家交易所、格林尼治天文台。这些工程使得英国的经济开始突飞猛进。笛福说过,如果没有那场大火,伦敦乃至整个英国的经济不会有那么快的起色。

 
1666年的伦敦中心,粉红色为烧毁区域

后续影响 编辑

英国的清教徒,把大火视为上帝在惩罚荒淫邪恶的国王查理二世(喜好外遇偷情、纵乐享受);不过大部分的英国新教徒,却偏执地相信,大火是罗马教皇指使天主教徒,阴谋纵火而成的,英国社会长期的反天主教情绪,因此被强烈激化,近乎理盲疯狂;查理二世更巧妙地把大火的行政责任,推给执政的克拉伦敦政府,让民怨全部集中在克拉伦敦身上,迫使宰相兼大法官克拉伦敦在1667年逃亡至法国

注释 编辑

  1. ^ 所有日期皆依据儒略历而定。注意:在记载英国历史时,普遍以事件当时的年代日期为主。任何介于1月1日至3月25日之间的日期,依据年份不同,有特定转换为新历日期的计算方式。
  2. ^ Walter George Bell (1929) The Story of London's Great Fire: 109–11. John Lane: London.
  3. ^ Porter, Roy (1994). London: A Social History. Cambridge: Harvard.,p87.
  4. ^ Hanson (2001), 249–50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