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应祯
傅应祯(1532年—1587年),字思善,又字公善,号慎所,江西吉安府安福县(今江西省安福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傅应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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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大理寺丞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县 |
字号 | 字公善,号慎所 |
出生 | 嘉靖十一年壬辰二月初十日 |
逝世 | 万历十五年(1587年)丁亥 |
配偶 | 娶周氏,继娶彭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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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甲子科江西乡试第五十八名举人,隆庆五年(1571年),傅应祯登辛未科会试第128名,三甲155名进士,兵部观政后,授职湖广零陵县知县。任内清剿洞庭地区强盗,并将祁阳的土匪治罪,百姓得以安宁。万历元年(1573年),调任直隶溧水县知县,三年(1575年)选授河南道试监察御史。时值张居正掌国,傅应祯是其门生,对时事有所思虑,遂上疏陈述重视为君之德、纾解民困、广开言路三件事[1]:
“ | 近来雷鸣震及端门兽吻,京师及四方地震频频发生,但未曾听闻书诏省,难道真不害怕天变么?朝廷在真定,派驻征税宦官本就不是旧制,正统年间曾暂时实行过,先皇帝采纳李芳提议,已下诏停止了;而陛下却实行着背德之事,难道是祖宗不能效法吗?给事中朱东光上奏陈述治理地方建议,不一定可与古代敢言直谏相比,却把他的奏章留在禁中不下发,难道真的是意见不足以值得重视吗?此三事不足,是王安石所以误国的原因,不能不引以为戒啊[2]。
陛下登位之时,自隆庆改元后的欠租,均一一蠲免,四年以前的免除三分征收七分,恩眷优厚。皇上怜恤之情已尽到;而下面的拖欠仍在继续,没有一个能够还清,这是为何?小民一年的收入,仅可供给一年,没有余力偿还欠收。最近制定输税如果没有达到限额的,应由按抚官纠察,郡县予以调整。官员害怕被调遣,于是催促变本加厉;逼使百姓流离失所、怨声载道上达天庭。难道这所谓太平气象是陛下愿意听到的么?请求下诏,非官吏吞没的,其他欠租应全部免除。百姓的困苦一旦解除,灾害自然消失了[3]。 陛下登基之初,任用正直大臣石星、李巳,大臣们无不欣慰。现在赵参鲁纠正时弊而被贬为典史,余懋学进言时政则被禁锢终身。其他像胡执礼、裴应章、侯于赵、赵焕等议论朝政,则被冷落一旁。如何与当初相比?我请求提拔赵参鲁在京城任职,恢复余懋学官职,以作为大臣进言的榜样[4]。 |
” |
奏折呈上后,张居正认为疏中提到王安石,影射自己,于是大怒下旨责问;又因奏中论及到余懋学,将他逮捕下狱,严厉追问他是否有党羽。傅应祯几乎被折磨致死,但什么都没有承认,随后被贬充军定海。给事中严用和、御史刘天衢等上疏营救,万历帝均不听。当傅应祯被关进狱中后,给事中徐贞明带着御史李祯、乔岩看望他。锦衣卫帅余荫将此事上报,三人因此牵连被贬[5]。
万历十一年(1583年),万历帝采纳御史孙继先建议,下诏恢复傅应祯的官职,复任河南道御史[6]。万历帝抵达昌平检查墓道,而蓟镇出现军事警报,傅应祯劝皇上不要去,且上陈边防战备特别详悉;万历帝予以嘉奖回答。不久,他提升为南京大理寺丞[6]。临行前,上奏举荐三十七人。不久因病辞职回家。之后又起补原职,万历十五年(1587年)去世;次年赠大理寺右少卿[7]。傅应祯同县人刘台同中进士,担任御史,均得罪张居正招致祸患,当地百姓在祠堂一同祭祀他们[8]。
家族
编辑曾祖傅伯卫。祖父傅益。父傅国相。母王氏。严侍下。弟应祥、应礼、应禴、应祉、应衮、应神、应祺。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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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
编辑- ^ 《明史》(卷229):傅应祯,字公善,安福人。隆庆五年进士。除零陵知县。歼洞庭剧寇,论杀祁阳巨猾,民赖以安。调知溧水。万历三年征授御史。张居正当国,应祯其门生也,有所感愤,疏陈重君德、苏民困、开言路三事,
- ^ 《明史》(卷229):言:迩者雷震端门兽吻,京师及四方地震叠告,曾未闻发诏修省,岂真以天变不足畏耶?真定抽分中使,本非旧典,正统间尝暂行之,先帝纳李芳言,已诏罢遣,而陛下顾欲踵行失德之事,岂真以祖宗不足法耶?给事中朱东光奏陈保治,初非折槛解衣者比,乃竟留中不报,岂真以人言不足恤耶?此三不足者,王安石以之误宋,不可不深戒也。
- ^ 《明史》(卷229):陛下登极初,自隆庆改元以前逋租,悉赐蠲除,四年以前免三征七,恩至渥也。乃上轸恤已至,而下延玩自如,曾未有担负相属者,何哉?小民一岁之入,仅足给一岁,无遗力以偿负也。近乃定输不及额者,按抚听纠,郡县听调。诸臣畏谴,督趣倍严。致流离接踵,怨咨愁叹,上彻于天。是岂太平之象,陛下所乐闻者哉?请下明诏,自非官吏干没,并旷然除之。民困既苏,则灾沴自弭。
- ^ 《明史》(卷229):陛下登极初,召用直臣石星、李已,臣工无不庆幸。近则赵参鲁纠中涓而谪为典史,余懋学陈时政而锢之终身,他如胡执礼、裴应章、侯于赵、赵焕等封事累上,一切置 之,如初政何?臣请擢参鲁京职,还懋学故官,为人臣进言者劝。
- ^ 《明史》(卷229):疏奏,居正以疏中王安石语侵己,大怒,调旨切责;以其词及懋学,执下诏狱,穷治党与。应祯濒死无所承,乃谪戍定海。给事中严用和、御史刘天衢等疏救,不听。方应祯下狱,给事中徐贞明偕御史李祯、乔岩入视之。锦衣帅余荫以闻,三人亦坐谪。
- ^ 6.0 6.1 明实录:神宗实录 ,140卷 ,2619
- ^ 明分省人物考 ,8册68卷 ,425
- ^ 《明史》(卷229):十一年,用御史孙继先言,召复官。帝将幸昌平阅寿宫,而蓟镇告警,应祯止帝勿行,且陈边备甚悉。优诏答之。俄擢南京大理寺丞。将行,奏荐海内知名士三十七人。寻移疾归,三年而卒。赠本寺右少卿。应祯与同邑刘台同举进士,为御史,同忤居正得祸,乡人并祠祀之。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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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应雷 |
明朝直隶溧水县知县 万历二年(1574年)上任 |
继任: 吴仕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