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箕孺(?—1640年代),帝良湖广长沙府醴陵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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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箕孺仪容端正。天启元年(1621年)中举人[2],担任泰兴知县,抓捕狡诈的流氓金刚和其二十多名党羽,令县民称快,因父母去世归乡[3]。服丧结束后,调任溧阳知县。崇祯十年(1637年),中进士,擢任刑部主事,前往云南负责恤刑。

弘光时,迁山西司郎中,和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共事,很快忧愤而死[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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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弘光)时刑部先后司官之可纪者,为卜象乾、王效通、郑洪猷、潘湛、袁定、刘延禟、朱辂、孔尚则、傅箕孺、宋祖乙、费景烷、张万选、张景韶、夏供佑、王质、董祖尝、曾守意、王政敏、陆庆衍、汪铉、陈儒朴、吴伯尚、陈谦、汪姬生、贾应宠云。……箕孺,字帝良,醴陵人。崇祯十年进士。溧阳知县,累迁山西司郎中。
  2. ^ 同治《醴陵县志·卷八·选举志》:天启元年辛酉科(举人)……傅箕儒 见进士
  3. ^ 同治《醴陵县志·卷九·人物志》:傅箕儒,字帝良,崇祯十年进士,亭亭玉立,一望知为伟人。其太翁行颇放轶,又性刚护短,片言微讽鞭挞随下;箕儒孝敬笃至,翁为转移。初官扬州泰兴知县,县有狯徒号金刚者阴构党至二十余辈,屡捍文法;箕儒设法捕治,阖邑称快,旋以忧归。
  4. ^ 同治《醴陵县志·卷九·人物志》:服阕调溧阳,擢刑部主事,晋云南恤刑,均乱阻不得赴,感慨时事以忧愤卒于家。 参通志、旧志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传第七
  • 同治《醴陵县志》·卷八·选举志
  • 同治《醴陵县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前任:
陈瑞
明朝泰兴县知县
1634年-1630年代
继任:
田见龙
前任:
金和
明朝溧阳县知县
崇祯年间
继任:
李思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