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箕孺(?—1640年代),帝良湖廣長沙府醴陵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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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箕孺儀容端正。天啟元年(1621年)中舉人[2],擔任泰興知縣,抓捕狡詐的流氓金剛和其二十多名黨羽,令縣民稱快,因父母去世歸鄉[3]。服喪結束後,調任溧陽知縣。崇禎十年(1637年),中進士,擢任刑部主事,前往雲南負責恤刑。

弘光時,遷山西司郎中,和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共事,很快憂憤而死[1][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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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弘光)時刑部先後司官之可紀者,為卜象乾、王傚通、鄭洪猷、潘湛、袁定、劉延禟、朱輅、孔尚則、傅箕孺、宋祖乙、費景烷、張萬選、張景韶、夏供佑、王質、董祖嘗、曾守意、王政敏、陸慶衍、汪鉉、陳儒樸、吳伯尚、陳謙、汪姬生、賈應寵云。……箕孺,字帝良,醴陵人。崇禎十年進士。溧陽知縣,累遷山西司郎中。
  2. ^ 同治《醴陵縣志·卷八·選舉志》:天啟元年辛酉科(舉人)……傅箕儒 見進士
  3. ^ 同治《醴陵縣志·卷九·人物志》:傅箕儒,字帝良,崇禎十年進士,亭亭玉立,一望知為偉人。其太翁行頗放軼,又性剛護短,片言微諷鞭撻隨下;箕儒孝敬篤至,翁為轉移。初官揚州泰興知縣,縣有獪徒號金剛者陰搆黨至二十餘輩,屢捍文法;箕儒設法捕治,闔邑稱快,旋以憂歸。
  4. ^ 同治《醴陵縣志·卷九·人物志》:服闋調溧陽,擢刑部主事,晉雲南恤刑,均亂阻不得赴,感慨時事以憂憤卒於家。 參通志、舊志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一·列傳第七
  • 同治《醴陵縣志》·卷八·選舉志
  • 同治《醴陵縣志》·卷九·人物志
官衔
前任:
陳瑞
明朝泰興縣知縣
1634年-1630年代
繼任:
田見龍
前任:
金和
明朝溧陽縣知縣
崇禎年間
繼任:
李思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