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委员会(英语:Committee of the whole)是在合议性团体内以委员会形式的议事程序进行的会议,只是该委员会的组成是该团体的所有成员。与其他委员会一般,全体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只会由该团体指派和规限,并不能自行商议或决定其他事宜。全体委员会可透过宽减对辩论的要求,令该团体的全体成员得以对议题更全面地进行讨论。

各地的全体委员会 编辑

参考 编辑

  1. ^ Chapter 21 - Committees of the Whole. 澳大利亚议会.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6-09) (英语). 
  2. ^ COMMITTEES OF THE WHOLE HOUSE. 加拿大下议院.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18) (英语). 
  3. ^ COMMITTEE OF THE WHOLE. 加拿大参议院.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3-28) (英语). 
  4.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 (PDF). 香港立法会: 10. [2021-06-09].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21-06-23). 
  5. ^ 財務委員會及其下的小組委員會. 香港立法会.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01). 
  6. ^ 內務委員會及其下的小組委員會. 香港立法会. [2021-06-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