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弘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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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弘光(?—?),山东济南府临邑县人。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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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刘梅,贡生,官江都主簿。

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四十七年(1619年)己未科进士,授大理寺左评事,天启五年四月考选,授山西道监察御史。首疏纠门户党邪王图程正己赵昌运彭遵古,都著削籍追夺诰命,疏参应天府府尹谈自省、刑科给事中赖良佐、南京礼部主事张笃敬,内荐邵辅忠姚宗文刘廷元。七年,巡按山西,四月与宣大总督张朴、山西巡抚曹尔祯魏忠贤建祠于五台山,赐名报功。崇祯继位,十二月以款贡卜石兔有劳,升职一级。崇祯元年被弹劾免职,二年正月,以建祠颂德次等解任降处。

著有《平反录》、《按晋疏稿》、《云卧斋稿》、《燕吟》、《晋吟》等集[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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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临邑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