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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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球(1392年—1443年),字廷振,号两溪,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县人。明朝官员。
刘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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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明翰林院侍讲 | |
籍贯 | 江西承宣布政使司吉安府安福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廷振 |
谥号 | 忠愍 |
出生 |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 江西安福县 |
逝世 | 正统八年(1443年) 京师 |
亲属 | 刘钺(长子)、刘釪(次子)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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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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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编辑永乐十九年(1421年)进士。授礼部主事。经胡濙推荐,侍经筵,参修《宣宗实录》,改任翰林侍讲。[1]正统六年(1441年),上疏反对麓川之役,并指出瓦剌野心勃勃,终成祸患。正统八年(1443年),应诏上言,涉及麓川之失,得罪宦官王振,又经钦天监正彭德清挑拨,王振大怒,罗织罪名将刘球投入诏狱,并授意指挥马顺将其肢解而死。[2]
刘球死后数年,瓦剌果然入寇,英宗不顾群臣反对,率军亲征,经土木之变后被俘,王振被杀。景帝怜惜刘球忠心,追赠翰林学士,谥忠湣,并在其家乡立祠祭祀。[3]《明史》有传。
后世
编辑刘球有二子刘钺、刘釪,皆专心好学,躬耕养母。刘球获得平反抚恤之后,兄弟二人方才参加科举,先后中进士。刘钺官至广东参政,刘釪官至云南按察使。[5]
注释
编辑- ^ 《明史·列传第五十》:刘球,字廷振,安福人。永乐十九年进士。家居读书十年,从学者甚众。授礼部主事。胡濙荐侍经筵,与修《宣宗实录》,改翰林侍讲。
- ^ 《明史·列传第五十》:初,球言麓川事,振固已衔之。钦天监正彭德清者,球乡人也,素为振腹心。凡天文有变,皆匿不奏,倚振势为奸,公卿多趋谒。球绝不与通。德清恨之,遂摘疏中揽权语,谓振曰:“此指公耳。”振益大怒。会璘疏上,振遂指球同谋,并逮下诏狱,属指挥马顺杀球。顺深夜携一小校持刀至球所。球方卧,起立,大呼太祖、太宗。颈断,体犹植。遂支解之,瘗狱户下。璘从旁窃血裙遗球家。后其子钺求得一臂,裹裙以殓。顺有子病久,忽起捽顺发,拳且蹴之曰:“老贼,令尔他日祸逾我!我,刘球也。”顺惊悸。俄而子死,小校亦死。璘,字德文,高邮人。有孝行。狱解,遂归,不复出。
- ^ 《明史·列传第五十》:球死数年,瓦剌果入寇。英宗北狩,振被杀。朝士立击顺,毙之。而德清自土木遁还,下狱论斩,寻瘐死。诏戮其尸。景帝怜球忠,赠翰林学士,谥忠湣,立祠于乡。
- ^ 邹守益,〈寿姚君鹏程序〉,《东廓邹先生文集》卷一
- ^ 《明史·列传第五十》:球二子,长钺、次釪。皆笃学,躬耕养母。球既得恤,兄弟乃出应举,先后成进士。钺,广东参政;釪,云南按察使。
延伸阅读
编辑[编]
- 《国朝献征录·卷之十九》,出自焦竑《国朝献征录》
- 《明史卷一百六十二》,出自《明史》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张廷玉等,《明史》,中华书局点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