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厚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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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厚总(1904年—1952年8月),一说其名为刘厚忠、刘候忠,湖南省耒阳县曾家冲人,当地刘姓是大姓氏。刘出身贫农,文化水平低,1926年参加“打土豪杀地主”,当游击队出身,人称“总老爷”、“大杀星”下凡、“山大王”等。后为新四军副军长项英的副官。
1941年3月14日在皖南事变后的突围途中,于地泾县蜜蜂洞将项英及周子昆等共事同志枪杀,掳得法币二万四千余元、金表一只、钢表一只、手枪三把、赤金捌两五钱、自来水笔三枝(其中有一枝金笔是斯大林赠送给项英的)。刘厚总杀害以上同志多人,投靠国民党,向国军索要奖金,获发2,500万元,计划回乡,之后下落不明。[1]
对于刘厚总的结局,有多种说法[2]。刘下山投敌后,后被关押在重庆,1948年被释放,他潜回江西省新余县,1952年7月被曾任周子昆警卫员的新余县公安局副局长黄宜蕃发现并逮捕,同年8月,在江西南昌被枪决[3][4]。黄宜蕃因此被江西省公安厅记二等功[4]。
参考文献
编辑引用
编辑来源
编辑- 国民政府的四件文献:
- “旌德县县长”李协昆向国民党“安徽省政府皖南行署主任”黄绍耿呈报,刘厚总供称枪杀项英一案的办理经过(1941年5月12日)
- 黄绍耿令“泾县县长”田易畴彻查刘厚总案,并详细具报的电文(1941年10月28日)
- 《宣报》“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所办:第875号副刊《皖南绥声》所载刘厚总:“我为什么打死项英、周子昆”(1942年7月10日)
- 刘厚总给蒋介石的报告(194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