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厚總(1904年—1952年8月),一說其名為劉厚忠劉候忠湖南省耒陽縣曾家沖人,當地劉姓是大姓氏。劉出身貧農,文化水山低,1926年參加「打土豪殺地主」,當游擊隊出身,人稱「總老爺」、「大殺星」下凡、「山大王」等。後為新四軍副軍長項英副官

1941年3月14日在皖南事變後的突圍途中,於地涇縣蜜蜂洞將項英及周子昆等共事同志槍殺,擄得法幣二萬四千餘元、金表一隻、鋼表一隻、手槍三把、赤金捌兩五錢、自來水筆三枝(其中有一枝金筆是斯大林贈送給項英的)。劉厚總殺害以上同志多人,投靠國民黨,向國軍索要獎金,獲發2,500萬元,計劃回鄉,之後下落不明。[1]

對於劉厚總的結局,有多種說法[2]。劉下山投敵後,後被關押在重慶,1948年被釋放,他潛回江西省新余縣,1952年7月被曾任周子昆警衛員的新余縣公安局副局長黃宜蕃發現並逮捕,同年8月,在江西南昌槍決[3][4]。黃宜蕃因此被江西省公安廳記二等功[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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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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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共《党史研究资料》1981年第3期: 「山大王」劉厚總. [2007-09-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8-12-06). 
  2. ^ 《追踪枪杀项英的凶手刘厚总的下落》, 《鐵軍·紀實》 (第2期) (中國新四軍研究會), 2013年, (第2期): 47–50 [2014-08-1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8) 
  3. ^ 穿越时空的正义之光. 解放軍報. 2011年6月23日 [2019-08-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8-18). 
  4. ^ 4.0 4.1 劉曉農著《紅土擷珍》第98頁

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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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旌德縣縣長」李協昆向國民黨「安徽省政府皖南行署主任」黃紹耿呈報,劉厚總供稱槍殺項英一案的辦理經過(1941年5月12日)
  2. 黃紹耿令「涇縣縣長」田易疇徹查劉厚總案,並詳細具報的電文(1941年10月28日)
  3. 《宣報》「皖南行署第七行政督察專員公署」所辦:第875號副刊《皖南綏聲》所載劉厚總:「我為什麼打死項英、周子昆」(1942年7月10日)
  4. 劉厚總給蔣介石的報告(194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