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 (唐朝)

唐朝

刘宪(655年—711年2月3日),字元度宋州宁陵(今河南商丘宁陵县)人。

刘思立唐高宗时任御史。刘宪二十岁弱冠时中进士,累迁冬官员外郎武则天天授年间,因调查来俊臣,反被其陷害,被贬为𣸣水令。后迁任司仆丞。697年来俊臣伏诛后,刘宪晋升为给事中,不久转为凤阁舍人(中书舍人)。神龙初年(705年),因曾被张易之引荐过,自吏部侍郎出为渝州刺史。不久复入京任太仆少卿,兼修国史,并担任修文馆学士。唐睿宗景云初年(710年),官至太子詹事,曾劝李隆基作为太子,不必在经籍文章上用功,次年(711年)卒于长安胜业里私宅,赠兖州都督。著有文集四十卷。曾作《韦泂墓志》《崔释墓志铭》。

武则天实行吏部糊名科举考试时,刘宪与王适司马锽梁载言并列第二等。

妻卢氏(660年—724年12月26日),卢仁节女,范阳郡夫人。子刑部员外郎刘濛、大理评事刘润

延伸阅读 编辑

[]

 维基文库阅读此作者作品
 旧唐书/卷190中》,出自刘昫旧唐书

参考书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