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易斯·詹姆斯·花沙

刘易斯·詹姆斯·花沙(英语:Lewis James Fraser[注 1],1841年—1906年8月),是新加坡出生的苏格兰裔商人。他曾在1882年宣布破产,之后便因商业罪案而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出狱后,花沙离开新加坡前往英属马来亚彭亨,1890年代始在都赖经营锡矿运输业务,之后更将业务转移至福隆港山上,成为当地的开辟先驱。福隆港矿枯竭后,于1919年开始被开发成为英国殖民官员的避暑山地,至今这座山的英文名和马来文名依旧以其“花沙”姓氏为名。花沙在20世纪初退休,于1906年8月在奥地利度假期间逝世。但多年以来,绝大多数宣传福隆港的旅游网站和手册都写有关于花沙的错误信息,其中以花沙晚年“神秘失踪”说最为流行。

刘易斯·詹姆斯·花沙
原文名Lewis James Fraser
出生1841年
英属海峡殖民地新加坡
逝世1906年8月(64—65岁)
 奥匈帝国奥地利萨尔斯堡
职业福隆港开埠先驱
配偶玛丽·艾伦
父母詹姆斯·花沙(父)
安·康明(母)

生平 编辑

早年背景 编辑

刘易斯·詹姆斯·花沙的父亲是詹姆斯·花沙(James Fraser,1801年-1872年),其家族来自苏格兰东北部的福里斯英语Forres[1]。1820年代初,詹姆斯·花沙曾在苏格兰人吉利安·麦克雷恩英语Gillian Maclaine位于荷属东印度巴达维亚新开设的商业办公室担任书记,之后他被派至新加坡与麦克雷恩的商业伙伴约翰·阿盖尔·麦斯威(John Argyle Maxwell)汇合,成为麦克雷恩在当地的商业代理人。其弟弟刘易斯·花沙(Lewis Fraser,1811年-1868年)也于1830年代来到新加坡一同从事进出口贸易。詹姆斯·花沙随后也接任了新加坡麦克雷恩花沙公司(Maclaine Fraser & Co.)的负责人。他在1830年代末返回苏格兰故乡,与安·康明(Ann Cumming,1811年-1888年)结婚,1839年底夫妇两人回到新加坡。刘易斯·詹姆斯·花沙是这两人的长子,于1841年出生于新加坡[2]。在1840年代中期,詹姆斯·花沙夫妇离开了新加坡,永久地迁往伦敦,并在1860年代开始投资伦敦金融区的新兴银行和保险公司业务[3]。刘易斯·詹姆斯·花沙则留在新加坡。

1865年左右,刘易斯·詹姆斯·花沙加入了麦克雷恩花沙公司[2]。在前一年刘易斯·詹姆斯·花沙还买下了新加坡葡萄牙裔商人若阿金·达美打(Joaquim d'Almeida)位于东陵英语Tanglin路的住所,原址在现今的文莱驻新加坡最高专员署。他的宅邸有两层楼高,之后更在1876年重建[4]。然而在1882年5月,刘易斯·詹姆斯·花沙与其弟弟乔治·约翰·花沙(George John Fraser,1846年-1887年),以新加坡麦克雷恩花沙公司的名义宣告破产,债务约85,000英镑[5][6]。其东陵路的宅邸也被拍卖,之后由香港上海汇丰银行买下作为经理居所[4]。不久后,刘易斯·詹姆斯·花沙在刑事法典第420条文“欺骗及不诚实地引诱他人移交财物”罪名下被控[7],最终于7月26日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1883年5月曾有请愿书流传,为请求海峡殖民地总督赦免花沙的第二年刑期,理由是对他的惩处已足够严厉[8][9]。9月,总督决定将花沙的剩余刑期由严厉监禁(rigorous imprisonment)改判为简单监禁(simple imprisonment),花沙也因此被转移至民事监狱[10]

前往彭亨都赖 编辑

出狱后,花沙便离开新加坡前往彭亨,至于他前来彭亨的原因有不同的说法。据《马来邮报》创始人罗布森(J. H. M. Robson)1934年的回忆录,花沙曾在新加坡的商业界担任重要职务,但遭遇了麻烦和不幸,因此他自我放逐到乌鲁彭亨(Ulu Pahang)的荒原,并开始在都赖(Tras)和其他地方的山丘上寻找锡矿[11]。而根据英殖民政府辅政司(Chief Secretary)乔治·麦斯威英语George Maxwell (colonial administrator)1954年的回忆录,他相信花沙是一名职业会计师,曾前往澳大利亚淘金,但在那里一无所获,之后前往彭亨试运气[12]。英殖民政府首席地质学家施里文若(J. B. Scrivenor)1931年的回忆录则说,花沙在新加坡居住了好几年,之后移居至雪兰莪以管理劳勿和古毛(Kuala Kubu)之间的运输业务[13]

麦斯威于1894年跟花沙在都赖首次会面,据他所言当时的花沙是一个身材微胖的小个子,留着细细的灰胡须,看起来在50到60岁之间[12]。罗布森没有说明他与花沙见面的年份,但说他常在古毛的休息所听花沙讲自己的故事。据罗布森所言,在澳大利亚矿工来开发劳勿金矿之前,花沙一度过着非常孤独的生活。花沙偶尔会前往古毛,他很乐意跟任何碰巧住在那里的人一起聊天。花沙看上去是个体弱的老人,有只眼睛有轻微的毁容,但是本人比看起来硬朗得多[14]。施里文若则是在1904年首次前往福隆港,没跟花沙见过面[13],但听说他有戴圆顶硬礼帽的习惯[15]。另外,据1905年华民护卫司署官员费斯顿(H.W. Firmstone)发表的〈新加坡与马来半岛的中文街名和地名〉,花沙留有长白胡须,因此当时的福隆港被华人称为“白须港”,而“港”字则释为“mining land”(矿地)[16]

据麦斯威所说,花沙住在彭亨都赖的一间简陋屋子里,屋子由竹子和木板搭建而成,地板是用碎泥土铺成,前门紧挨马路。当时都赖是一个小村庄,距离劳勿七英里,坐落在连接彭亨瓜拉立卑和雪兰莪古毛的小径上,这条小径长80英里,是当时彭亨和其他马来州属之间唯一的陆路交通要道。花沙从华人马来人客工那里购买锡矿为生,这些客工在暹板(Sempam)和梁河(Liang)源头处的峡谷挖矿。花沙有很多骡子,他用驮鞍把矿石从都赖运到古毛。花沙住在都赖的原因是,所有的大米、补给、机械等都能通过蒸汽船从新加坡运到彭亨河,然后再沿着彭亨河及其支流士曼丹(Semantan)河和美律(Bilut)河到达最远的通航点,在那里有几英里长的牛车路连接着都赖和古毛[12]

开辟福隆港 编辑

 
1906年福隆港临近的岬(The Gap)的锡矿

花沙开辟福隆港的确切年份不详。据施里文若所说,花沙在开始他的运输业务时,华人已在福隆港附近开采锡矿。在1894年花沙自己取得了福隆港的土地,并向华人客工收集锡矿,他们主要是在热(Yet)和暹板山谷采矿,之后花沙在福隆港山上住了好几年[13]。但是这又跟麦斯威的说法有出入。在1896年或1897年,麦斯威在任职乌鲁彭亨的代理总监期间又见过花沙几次。当时政府已经开始修建从古毛到劳勿的碎石路,但花沙的骡子队伍依旧从都赖运送锡矿至古毛,他本人也还住在都赖。麦斯威相信当时花沙还没有在福隆港展开任何采矿活动,否则花沙将不得不从他那里获得采矿租契,当时花沙也没有在福隆港建造洋房。麦斯威在1897年离开彭亨,之后没有再见过花沙。在麦斯威撰写回忆录时,当时仍健在的人都已不知道花沙是什么时候从都赖搬到福隆港山上,也不知道花沙是如何、何时和为何离开福隆港的[12]。但麦斯威认为,从劳勿开始的碎石路一旦完成铺设至士麻姑关口(Semangko Pass)的岬(The Gap),花沙就能够用牛车从古毛供应补给至福隆港。花沙从岬开辟一条通往福隆港矿地的小径,再搬到那里,并关闭了都赖的业务[17]

而且,麦斯威根据劳勿土地官员于1936年11月30日写给马克·约翰·肯纳威(Mark John Kennaway)的信函,他发现没有任何记录显示花沙曾获得采矿租契。信中写道:福隆港的第一份采矿租契是于1899年11月发给阿布苏拉迪(Abu bin Suradi),之后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其他的采矿租契被签发,其中包括一份发给罗伯特·刘易斯(Robert Lewis)的,以及其他三份在1906年发给暹板矿业有限公司的,最后一份采矿租契是于1913年颁发,但都没有以花沙的名义签订的。当政府决定在福隆港建设避暑山站时,所有的采矿租契都已失效。根据信函,当时福隆港的官方规划图还有标记“花沙洋房”(Fraser's Bungalow)的地方,这个地方是“彭亨洋房”(Pahang Bungalow)的所在地。此地曾在1901年颁发采矿租契给Khu Lian Kee(辜联启,音译),后来转让给暹板矿业公司,最后由彭亨政府收回。信中也认为“彭亨洋房”,是花沙或是他的继任者之一的山德森或鲍文在“花沙洋房”的原址上所建。遗憾的是,麦斯威并不知道花沙在福隆港的洋房住了多久,也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入住[17]。桑德森(G. V. A. Sanderson)和鲍文(Gerald Bowen)都是暹板矿业公司的经理。

据施里文若所说,花沙的矿产非常丰饶,都赖山谷中有许多“采矿地沟”(lampan),当时的巴马利峇(Pamah Lebar)两端还被地沟分割开来[13]。之后在巴马利峇被改建成高尔夫球场时,当地的锡矿还未枯竭。因为有一个承包商发现了一个小矿脉,还被允许动工开采[18]。此外根据麦斯威的回忆录,在1901年或1902年,弗兰克·巴德利英语Frank Baddeley、朱嘉炳(Choo Kia Peng)和赫伯特·诺伊斯(Herbert Noyes)曾经一同前往福隆港参观。巴德利是古毛区的助理区长,朱嘉炳是实业家陆佑在古毛的本地代理,而诺伊斯则是在矿业部门工作。在上山的路上,他们在一个亚答棚子里看到了四个煤油罐,里面装满了他们见过最好的锡矿原石。当时暹板矿业公司的经理桑德森带他们看了他洋房附近的一个地方,那里的锡矿石沉积在地表两英尺以内,朱嘉炳在清洗过后发现,那里的锡矿石和他在上山路上看到的一模一样。所有的矿石都是用骡子运到岬,然后再用牛车运到劳勿[17]。但之后在1919年,福隆港的矿场开始被清理以开发成避暑山站,当整个山谷被水力冲刷时,在巨量的泥土中居然完全没有发现任何锡矿石。麦斯威认为正是因为锡矿位于地表很浅,以致这些矿藏很快就被开发殆尽了[19]

晚年 编辑

据罗布森从花沙那里听来的故事,有一次花沙的马来随从误以为他已经死了,准备开始埋葬他,所幸最终逃过一劫。几年后,罗布森在担任《马来邮报》编辑时,从《新加坡自由西报英语Singapore Free Press》看到一则“花沙先生”过世的消息。由于名字的首字母相同,罗布森断定就是花沙本人过世,便在社论写了一篇关于花沙的文章,之后送往印刷。20分钟后当办公室已送出不少报章时,华莱士·库克(Wallace Cook)赶来告诉罗布森,花沙本人那天上午一直都活生生地在他的办公室。罗布森才发现他弄混了两位花沙氏,一位名叫刘易斯·詹姆斯,另一位叫詹姆斯·刘易斯[20]

花沙在20世纪初便已退休。在1901年或1902年巴德利、朱嘉炳和诺伊斯一行人去福隆港时,当时花沙已离开了,不过当地已被称为“花沙山”(Bukit Fraser)[17]。矿区高级管理员(Senior Warden)马歇尔(F. C. Marshall)曾在1904年去过彭亨,当时“花沙山”已是公认的名字,但花沙本人却成了传奇人物(legendary person)[21]。施里文若则说在1904年他首次前往福隆港之前花沙就已去世[13]

实际上,花沙退休后便回到了英格兰东南部肯特郡的温泉镇唐桥井(Tonbridge Wells)定居[5]。在1901年7月4日,花沙在伦敦西部肯辛顿圣玛丽阿博特教堂英语St Mary Abbots结婚。他的妻子是玛丽·艾伦(Marie Ellen),她是剑桥帕普沃斯礼堂(Papworth Hall)已故的弗雷德里克·谢尔牧师(Rev. Frederic Cheere)和唐桥井贝弗利(Beverly)谢尔夫人的女儿[22][23]。在罗布森犯了那次编辑失误后,他有一段时间没见过花沙。直到突然有一天花沙带着他的新婚妻子从欧洲旅行回来。据罗布森所说,当时花沙看起来非常精神,显然没有财务问题,只是出去旅游罢了[20]

罗布森认为几年后花沙就在家中去世了[20]。而实际上,花沙在结婚5年后的1906年8月,在奥地利萨尔斯堡度假期间逝世[22],享年65岁。

流言 编辑

现今的福隆港是马来西亚知名的旅游胜地。不过,多年来绝大多数宣传福隆港的旅游网站和手册都写有关于花沙的错误信息,以致于花沙成为了“神秘人物”。历史学者罗杰·奈特(G. Roger Knight)在研究花沙家族时曾发现过这个问题[5]。历史爱好者理查德·黑尔(Richard Hale)也于2018年出版新书以破除关于福隆港和花沙的谣言[24]

神秘失踪 编辑

一种非常常见的说法是:福隆港开埠先驱花沙本人最终神秘失踪。诸如《大英百科全书[25]、马来西亚世界自然基金会出版的旅游手册[26]、《孤独星球》旅游指南[27]、马来西亚本地中英文报章[28][29]、旅游网站[30]等都是如此介绍。只不过细节有所不同,例如花沙消失的年份就有各种版本。有的则说花沙失踪后,新加坡主教弗格森-大卫英语Charles Ferguson-Davie在1917年前来寻找他无果,却意外“重新发现”福隆港高原,之后他便提议开发成避暑山站,福隆港也因此发展起来。

实际上的情况是,花沙本人在20世纪初便退休回去英国定居,之后于1906年8月在奥地利萨尔斯堡度假期间逝世。而在福隆港失踪者不是花沙,正是主教弗格森-大卫本人,但他在失踪当天就被寻获。根据麦斯威的回忆录,在1917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期间,新加坡主教弗格森-大卫和雪兰莪牧师钱皮恩(A. B. Champion)前去岬的别墅短期度假。一天清晨,他们带着午餐步行登上福隆港。道路非常崎岖,他们花了一整天的时间,沿着山脊和现在高尔夫球场所在的山谷,寻找洋房可能所在的地方。他们发现经理的洋房已被废弃,破旧不堪,不适合居住。整整一天,他们看到的唯一人影是一位华人,他正用扁担把两袋沉重的锡矿石运到岬。之后,他们不知何故迷失路途,所幸被两位锡克籍的警员救了出来[21]。不过,麦斯威的回忆录里确实没有记载花沙的最终下落,因为他本人也不知晓。

此次新加坡主教的经历可谓是福隆港命运的转折点。主教返回新加坡后,写了报告表明当地能迅速、容易、且价廉地开发避暑山站,之后他与新加坡高级专员阿特杨英语Arthur Young (colonial administrator)会面,并将报告正式提交给联邦司署(Federal Secretariat)。1919年8月的初步地形测量进一步认可了这份建议。同月,联邦委员会的非官方成员金德利(R. C. M. Kindersley)在议会中被告知,如果报告证实可行,将在明年的预算案中拨款发展福隆港,清理工程也于同年10月展开[31]。之后,福隆港就被开发成了英殖民政府官员的避暑山站,马来西亚独立后也成为了著名的旅游胜地。

开设鸦片场和赌场 编辑

另一种说法是:花沙曾在福隆港开设赌场鸦片场,以供客工娱乐和增加他的收入[32]。其中较为详细的版本如1981年《异域风情》旅游指南所载:说是时值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新加坡主教弗格森-大卫来福隆港寻找同乡花沙,想要告知他当前世界局势。在当地警方的帮助下,主教没有找到花沙,却在那里发现了名为“一号赌场”(Gambling Farm Number One)的小棚屋,还有另一个名为“天堂之钥”(Keys of Paradise)的鸦片交易窝点。不过花沙本人已消失无踪,从此再也没有出现过[33]

实际上,福隆港早期确实是有赌场,且赌场还有经营许可。根据麦斯威的回忆录,在1901年或1902年,巴德利、朱嘉炳和诺伊斯一行人前去福隆港参观。当时他们乘坐马车来到岬,然后沿着一条长约5英里的小路来到桑德森的洋房。根据朱嘉炳所述,当时他仅记得的建筑包括,非常精致的桑德森洋房、一个仓库、一家咖啡店,和一座赌场,当时华人矿工的屋子是在山谷下方。麦斯威认为有赌场开设说明当地人口相当多。这座赌场是有政府经营许可的,只不过后来被“没有幽默感”的高官下令拆除。赌场的遗迹留存了一段时间,最终在矿场被抛弃时,有人出于对历史的尊重,把赌场的招牌保存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直到政府决定在福隆港建设避暑山站时,这个赌场招牌又被摆放出来。麦斯威第一次去到“彭亨洋房”时,还看过这个招牌被挂在壁炉架上,上面写着:“Licensed Spirit Gambling Pawnbroking Farm, No. 14”(第14号获许可的售酒、赌博、典当场)[34]。不过,麦斯威的回忆录没有提过这座赌场是谁开设的,也没有提过任何有关鸦片的内容。

注释 编辑

  1. ^ 一作“Louis James Fraser”。

注脚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书籍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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