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二年(1645年)举乙酉科顺天府乡试,顺治三年(1646年)联登丙戌科进士[1],授户科给事中[2]。次年,改兵科右给事中[3]、吏科左给事中[4]。顺治十年,任兵科左给事中[5]。顺治十一年,任福建乡试副考官[6]。顺治十三年,任山西河东道[6]。顺治十五年,任河南盐驿道[7]。顺治十六年,任湖广按察使[6]。顺治十七年,任湖广右布政使[6]。康熙二年,任江西布政使[6]。康熙十四年,升任太常寺卿。康熙十六年,任大理寺卿。康熙十七年,任都察院左副都御史、吏部右侍郎。同年升任刑部尚书。卒谥端敏。
- ^ 《顺治三年丙戌科会试四百名进士三代履历便览》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85922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8858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08417号
- ^ 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内阁大库档案 ,037160号
- ^ 6.0 6.1 6.2 6.3 6.4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23号
- ^ 国立故宫博物院图书文献处清国史馆传稿 ,7010056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