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珍年(1898年—1935年),民国时期山东地方军阀,有胶东王之称。字儒席,直隶南宫(今河北省南宫市王道寨乡刘家庄人。

刘珍年
个人资料
出生1898年 (1898)
 大清直隶南宫王道寨乡刘家庄
逝世1935年5月12日(1935岁—05—12)(36—37岁) 处决
 中华民国江西南昌
死因枪毙
政府公报官方照

经历 编辑

原为东北军张宗昌部团长,1928年春,国民革命军北伐,张宗昌战败北撤,刘珍年于胶东率所部向国民革命军投降,自称国民革命军暂编第一军军长。

战后国军缩编1929年任新编第三师(后改称第二十一师)师长。

1930年初以第21师扩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十七军,军长刘珍年。

刘于北伐以后掌控胶东军、政大权,统治胶东近五载,有“胶东王”之称。

1931年9月28日,即“九一八”事变十天之后,刘珍年于山东烟台创办“芝罘中学”,即当今山东省烟台第一中学

1932年底,山东省政府主席韩复榘发动胶东之战,驱逐刘珍年在胶东的势力。刘部因此移驻浙东,是后再被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中正调至江西剿共,此期间刘部分崩离析。1933年5月19日被撤职查办。1935年5月13日,国民政府以韩复榘所呈报,刘珍年驻胶东时纵兵殃民的罪名(即韩复榘发动胶东之战对外宣称之理由),将刘枪决于南昌

参考资料 编辑

苏圣雄. 《論蔣中正對膠東之戰的處置(1932)》 (PDF). 《国史馆馆刊》 (台北). 2011, (第28期): 31–71 [2020-04-10].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7-18) (中文(繁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