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嘎拉桑凯日布丹毕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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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嘎拉桑凯日布丹毕尼玛(1920年—2004年3月30日)又名嘎拉桑图布丹普仁来尼玛,男,蒙古族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第十一世乌兰活佛[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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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0年农历正月十七日,出生于内蒙古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郡王府内。2岁时,被十三世达赖认定为十世乌兰葛根的转世灵童。1925年农历七月初一,乌兰活佛随甘珠尔瓦·嘎拉桑丹曾普仁嘉木苏剃度出家并受沙弥戒。7岁起,在塔尔寺学经,在大金刚上师米纳活佛等的指导下,先后学习了《菩提道次第广论》、《密宗道次第广论》及其他显宗密宗经典。青年时代起,他师从九世班禅额尔德尼等诸位高僧受密宗四续部众多本尊的灌顶随许,后经修行,获得了主持密宗法事及灌顶的资格。[1]

1946年农历四月十五日,他在塔尔寺的拉科·晋美赤列嘉措座前受比丘戒。后来在塔尔寺获得“林色嘎布居”格西学位。他在塔尔寺、鄂尔多斯阿拉善等地曾为上万信众传授《菩提道次》、《密集本续》以及时轮金刚大灌顶。1942年,在鄂尔多斯札萨克召、1954年在阿拉善,他分别传授过时轮金刚大灌顶,参加的弟子均成千上万。[1]

1951年,十世班禅额尔德尼任命其为塔尔寺密宗僧院的堪布。1952年2月,出任塔尔寺第八十四任堪布(总法台),成为塔尔寺首位内蒙古籍的堪布。在任期间,他主持塔尔寺所有教务,且对塔尔寺僧众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宗教政策发挥了正面作用。1954年,十四世达赖十世班禅应邀赴北京等地参观。乌兰活佛作为塔尔寺的代表随行,受到毛泽东刘少奇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接见。[1]

班禅和达赖曾经分别册封其为“额尔德尼莫日根班弟达堪布”、“显法乌兰呼图克图”。[1]

文化大革命期间,乌兰活佛遭到迫害。恢复自由后,他积极复兴内蒙古佛教,领导内蒙古佛教协会。经其努力,内蒙古自治区修复开放了116座藏传佛教寺庙,解决了老喇嘛们的生活问题,发展了寺庙自养事业。他还创建了内蒙古佛教学校并兼任校长。[1]他还领导重建了吉祥福慧寺

1993年9月,乌兰活佛参加中央代表团(团长罗干),赴西藏参加十世班禅额尔德尼灵塔祭奠释松南捷落成典礼。他受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的委托,带去了中国佛教协会的贺函及礼金。但由于高原反应,他生病住进医院。团长罗干劝他在拉萨的医院休息,不用随团赴日喀则扎什伦布寺,但乌兰活佛坚持要去。最后赵朴初从北京给他打电话,劝他不用去,他才未去。1995年,乌兰活佛再次赴西藏,作为十世班禅额尔德尼转世灵童寻访领导小组顾问,参加了在大昭寺举行的金瓶掣签[1]

他历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佛教协会咨议委员会副主席,内蒙古佛教协会会长,全国政协委员[1]

2004年3月30日,乌兰·嘎拉桑凯日布丹毕尼玛在呼和浩特圆寂,享年85岁。[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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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贾拉森. 弘扬佛法 情系众生 爱国爱教 奉献祖国——怀念杰出的蒙古族佛教领袖乌兰活佛. 法音. 2004, (05) [2012-08-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