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行政委员会
华东行政委员会是1953年至1954年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在华东地区的代表机关。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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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 饶漱石 |
副主席 | 曾山、粟裕、马寅初、谭震林、张鼎丞、柳亚子、陈嘉庚、盛丕华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央人民政府 |
机构类型 | 大区行政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驻地 | |
实际地址 | 上海市 |
机构沿革 | |
1950.1-1952.12 | 华东军政委员会 |
1953.1–1954.8 | 华东行政委员会 |
历史
编辑1953年1月1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改变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机构与任务的决定》,华东行政委员会成立,由原华东军政委员会改建而成,作为代表中央人民政府在华东地区领导和监督地方人民政府工作的派出机关。驻地仍在上海市,辖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山东省、福建省、台湾省(未实际统治)。
1954年8月29日,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大区一级机构和合并若干省市建制的决定》,华东行政委员会随即撤销,各省、直辖市均改为中央政府直辖。[1][2]
领导机构
编辑工作机构
编辑- 秘书长
- 副秘书长
- 办公厅
- 政治法律委员会
- 财政经济委员会
- 文化教育委员会
- 人民监察委员会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体育运动委员会
- 土地改革委员会
- 民政局
- 公安局
- 人事局
- 机关事务管理局
- 财政局
- 商业局
- 对外贸易局
- 粮食局
- 局长:(空缺)
- 副局长:王仁斋(1954年1月-8月)
- 交通局
- 地方工业局
- 建筑工程局
- 农林水利局
- 林业局
- 局长:张克侠(1954年3月-8月)
- 劳动局
- 统计局
- 局长:(空缺)
- 副局长:艾天白
- 文化局
- 教育局
- 高等教育局
- 卫生局
- 新闻出版局
- 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分院
- 最高人民检察署华东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