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
(重定向自协警)
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协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立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
由于中国大陆警力不足,为了维护治安而组建的辅警队伍,由民间义务和职业化的半专业两部分组成,由公安机关直接管理和指挥,主要用于社会联防巡逻。装备配置介于保安与正规民警之间,如只会配备警棍但不会配备其他警械或武器,以实际工作所需为准。
辅警没有独立执法的授权法源,必须在现场有民警带领及监督下才能进行身份证查验等工作,否则公民有权拒绝配合,且不能从事调查取证、责任认定、出具报告等工作。[1]
辅警主要来源于本地人,或部分有志于警务的外地人,民间义务是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会治安防控工作,本身有自己的正式职业,职业化的半专业辅警,则采用合同制,一般签约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使辅警成为一种职业,薪资采地方财政拨发,也有无薪的义务志愿者。[2]
公安机关需要为辅警办理五险一金、意外伤害险,在加班时应当给与对应报酬,2018年新规改革后辅警任职三年以上有一定机会转正式警察,但通常不会签约超过三年。在一些交通协管或流动性大的岗位,或在举办演唱会、展览会急缺人手时,也有聘用工资当天日结的短工情况。
和新加坡辅警权责可以较大不同的是,中国大陆境内允许持枪执勤的运钞车武装力量虽然不是警察,但必须是由公安部门派驻或由公安部门全资控股的安保公司负责,一般为警校毕业生或退伍军人。
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编辑这是一篇与执法相关小作品。您可以通过编辑或修订扩充其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