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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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玉华[1](1373年—1438年11月15日),明朝公主,明太祖朱元璋第十一女,母亲是林氏。
南康公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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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公主 | |
姓名 | 朱玉华 |
封爵 | 公主 |
封号 | 南康公主, 南康长公主, 南康大长公主 |
出生 | 1373年 |
逝世 | 1438年 |
亲属 | |
父亲 | 明太祖 |
母亲 | 林氏 |
夫 | 胡观 |
子 | 胡忠 |
洪武六年出生[2]。洪武二十一年(1387年)封南康公主,下嫁东川侯胡海子胡观。永乐初,进封南康长公主。洪熙初,进封南康大长公主。
胡海曾经因罪而剥俸禄和良田,因为该婚事,其田俸照旧。建文三年,胡观随李景隆北征,后被燕王朱棣部队所捉。永乐初年,被朱棣宽恕。当时都御史陈瑛等弹劾胡观强取民女,娶妓女为妾。于是胡观被罢免,后自尽身亡。宣德年间,公主为其子胡忠求嗣,后升任孝陵卫指挥佥事,进同知。
参考文献
编辑- ^ 《南康大长公主圹志》公主讳玉华,大明太祖高皇帝第十一女,太宗文皇帝之妹,母林氏。....
- ^ 《明英宗实录》:“己卯,南康大长公主薨。公主,太祖高皇第十一女,洪武六年生,二十一年封南康公主,嫁驸马都尉胡观。永乐初,封长公主。洪熙初,进大长公主。至是薨,享年六十有六。讣闻,上深悼之,遣官致祭,敕有司营葬事如例。”
- ^ 《明史》(卷121):“南康公主,洪武二十一年下嫁胡观,东川侯海子也。海尝以罪夺禄田。及观尚主,诏给田如故。观初在选中,帝命黄岩,徐宗实教之。既婚,督课益严,又为书数千言,引古义相戒劝。观执弟子礼甚恭。太祖为大喜。建文三年,观从李景隆北征,为燕兵所执。永乐初,奉使晋府还,科道官劾观僭乘晋王所赐棕舆。诏姑宥之。已,都御史陈瑛等劾观强取民间子女,又娶娼为妾,且言:“预知李景隆逆谋,陛下曲加宽宥,绝无悛心,宜正其罪。”遂罢观朝请,寻自经死。宣德中,主为子忠乞嗣,诏授孝陵卫指挥佥事,进同知。正统三年,主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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