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南史(?—?),唐朝官员。

他本来是魏博节度使田悦的部下,四镇之乱的时候,田悦派他和裴抗去见幽州节度使朱滔。朱滔怨恨田悦出尔反尔,一度将卢南史和裴抗囚禁,后来将他们释放[1]成德节度使王武俊归顺朝廷,攻打魏州,朱滔来救,派马寔、卢南史引回纥契丹来攻打王武俊李抱真[2][3]。田悦被堂兄弟田绪杀死,田绪根基不稳,卢南史和曾穆劝说田绪:“虽然用兵尚武,但也要遵循仁义,才会成功。现在幽州兵肆意屠掠,白骨盈野,虽先仆射(田悦)辜负朱滔之恩,但百姓何罪!昭义、恒冀正一起攻打朱滔,不如归顺朝廷。陛下正流亡在外,听到魏博使者前来一定高兴,官爵马上就能被赏赐。”田绪听从了他们的建议,遣使带着表章前往行在,自己防守魏州,等待朝命[4]

后来四镇之乱平定,卢南史入朝为侍御史,因事贬信州员外司马。至信州,按例分配厅吏一人,每月可领纸笔钱,前后五年,得钱一千贯。卢南史以官职闲冗,放厅吏回家,收纳他的纸笔钱六十余千钱。刺史姚骥弹劾卢南史贪赃,又弹劾他买铅烧黄丹。唐德宗派遣监察御史郑楚相、刑部员外郎裴澥、大理评事陈正仪充任三司使,同去审问。将行之前,召到延英殿,对他们说:“卿等必须详细审查,不要漏罪或者衔冤。”三人将要退下,裴澥独留上奏:“臣查看姚骥奏状,称卢南史取厅吏纸笔钱共六十余贯,虽有违公法,论事并非巨蠹。”德宗说:“此事也不是太过,不知烧铅怎么样?”裴澥说:“烧铅为丹,法令不禁。按照天宝十三载敕,铅、铜、锡不许私家买卖货易,是为了防私铸钱,本来没说烧铅为丹。卢南史违敕买铅,不得无罪。臣认为陛下自登宝位,自天宝、大历以来,未曾派三司使至江南;现在忽然为此小事,令三司使前去,不只是损耗州县,也怕远处听说,各怀忧惧。臣听说开元年间张九龄为五岭按察使,有录事参军告张九龄非法,朝廷只派大理评事前去调查。大历年间,鄂岳观察使吴仲孺与转运使判官刘长卿有争执,吴仲孺上奏刘长卿贪赃二十万贯,当时只派监察御史苗伾前去调查。现在姚骥所奏至事不大,臣堪当此任,即请独往,恐不用三司使并行。”德宗同意了。再召郑楚相、陈正仪与裴澥同坐,说:“朕懵于理道,处事未精,刚才裴澥所奏,深合事宜,也不用三人都去,卿等去告诉宰臣改敕。”卢南史不获深罪,后得召还[5]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新唐书》卷210 列传第125
  2. ^ 旧唐书》卷143 列传第93
  3. ^ 《新唐书》卷211 列传第126
  4. ^ 资治通鉴》卷230 唐纪四十六
  5. ^ 《旧唐书》卷137 列传第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