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南史(?—?),唐朝官員。

他本來是魏博節度使田悅的部下,四鎮之亂的時候,田悅派他和裴抗去見幽州節度使朱滔。朱滔怨恨田悅出爾反爾,一度將盧南史和裴抗囚禁,後來將他們釋放[1]成德節度使王武俊歸順朝廷,攻打魏州,朱滔來救,派馬寔、盧南史引回紇契丹來攻打王武俊李抱真[2][3]。田悅被堂兄弟田緒殺死,田緒根基不穩,盧南史和曾穆勸說田緒:「雖然用兵尚武,但也要遵循仁義,才會成功。現在幽州兵肆意屠掠,白骨盈野,雖先僕射(田悅)辜負朱滔之恩,但百姓何罪!昭義、恆冀正一起攻打朱滔,不如歸順朝廷。陛下正流亡在外,聽到魏博使者前來一定高興,官爵馬上就能被賞賜。」田緒聽從了他們的建議,遣使帶着表章前往行在,自己防守魏州,等待朝命[4]

後來四鎮之亂平定,盧南史入朝為侍御史,因事貶信州員外司馬。至信州,按例分配廳吏一人,每月可領紙筆錢,前後五年,得錢一千貫。盧南史以官職閒冗,放廳吏回家,收納他的紙筆錢六十餘千錢。刺史姚驥彈劾盧南史貪贓,又彈劾他買鉛燒黃丹。唐德宗派遣監察御史鄭楚相、刑部員外郎裴澥、大理評事陳正儀充任三司使,同去審問。將行之前,召到延英殿,對他們說:「卿等必須詳細審查,不要漏罪或者銜冤。」三人將要退下,裴澥獨留上奏:「臣查看姚驥奏狀,稱盧南史取廳吏紙筆錢共六十餘貫,雖有違公法,論事並非巨蠹。」德宗說:「此事也不是太過,不知燒鉛怎麼樣?」裴澥說:「燒鉛為丹,法令不禁。按照天寶十三載敕,鉛、銅、錫不許私家買賣貨易,是為了防私鑄錢,本來沒說燒鉛為丹。盧南史違敕買鉛,不得無罪。臣認為陛下自登寶位,自天寶、大曆以來,未曾派三司使至江南;現在忽然為此小事,令三司使前去,不只是損耗州縣,也怕遠處聽說,各懷憂懼。臣聽說開元年間張九齡為五嶺按察使,有錄事參軍告張九齡非法,朝廷只派大理評事前去調查。大曆年間,鄂岳觀察使吳仲孺與轉運使判官劉長卿有爭執,吳仲孺上奏劉長卿貪贓二十萬貫,當時只派監察御史苗伾前去調查。現在姚驥所奏至事不大,臣堪當此任,即請獨往,恐不用三司使並行。」德宗同意了。再召鄭楚相、陳正儀與裴澥同坐,說:「朕懵於理道,處事未精,剛才裴澥所奏,深合事宜,也不用三人都去,卿等去告訴宰臣改敕。」盧南史不獲深罪,後得召還[5]

參考文獻

編輯
  1. ^ 新唐書》卷210 列傳第125
  2. ^ 舊唐書》卷143 列傳第93
  3. ^ 《新唐書》卷211 列傳第126
  4. ^ 資治通鑑》卷230 唐紀四十六
  5. ^ 《舊唐書》卷137 列傳第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