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证法
论证法
(重定向自反证)
反证法[1](英语:proof by contradiction)又称背理法,是一种论证方式,他首先假设某命题成立(即在原命题的条件下,结论不成立),然后推理出明显矛盾的结果,从而下结论说原假设不成立,原命题得证。
理据
编辑给出命题 和命题 (非 ),根据排中律,两者之中起码有一个是真(更强的说法为,除了真和假之外并无其他的情况),所以如果其中一个是假的,另一个就必然是真。给出命题 和命题 (非 ),根据无矛盾律,两者同时为真的情况为假。给出命题 和 ,根据否定后件律,如果若 成立时出现 ,则 为假时 即为假。反证法在要证明 时,透过显示出若 成立时出现矛盾( 和 ),即 为假,从而证明 为真。
例子
编辑证明:假设 是有理数,那么可以写成 的形式,其中 、 皆为正整数且 、 互质。那么有
可得 是偶数。而只有偶数的平方才是偶数,所以 也是偶数。因此可设 ,从而 ,代入上式,得: 。所以 也是偶数,故可得 也是偶数。这样 、 都是偶数,不互质,这与假设 、 互质矛盾,假设不成立。因此 为无理数。
其他可用反证法证明的例子
编辑数学上有许多的定理可用反证法来证明,以下是一小部分的例子:
引文
编辑- 英国数学家高德菲·哈罗德·哈代在他的文章《一个数学家的辩白》描述:“欧几里得最喜欢用的反证法,是数学家最精良的武器。它比起棋手所用的任何战术还要好:棋手可能需要牺牲一只兵甚至更多,但数学家却是牺牲整个棋局来获得胜利。”
相关条目
编辑参考
编辑进一步阅读
编辑- J. Franklin and A. Daoud, Proof in Mathematics: An Introduction, Quakers Hill Press, 1996, ch.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