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春县位于云南省东南部,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置,因境内有同春山,即订名为同春县。

历史沿革 [1] 编辑

民国三十年(1941年),国民政府实施新县制之初,石屏县县长宋嘉晋呈文报云南省民政厅,请将该属“江外之瓦璋、思陀、左能、洛恐、上下亏容五土司地及建水县之溪处、元江县之迤萨镇合并划置新治,俾易管理”。云南省民政厅已将此呈转有关各县,因各地意见不一,加之日军占领越南老挝等国,抗日任务紧迫,民政厅决定: “划县之事暂不议”。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召开昆明区行政会议时,云南省第五行政督察区(驻建水)专员朱仲翔提出,将该区各县江外地区划置为两县的建议称:“该地区远在江外,互相插花,且土司封建思想素极浓厚,为政令所难及,管理所难周,作奸犯科之事,层出不穷,如违禁种烟、或潜藏盗匪,皆随环境而发生,根本之图,应划置新治以资坐镇,既可便利管理,并可免除区域之纷争。”

同年,云南省政府主席卢汉批:“江外有设治之必要,经多方考查,江外各乡镇因地处边陲,距县府程途窎远,政令推行鞭长莫及,今后为勘乱巩固国防,避免奸伪乘隙活动,煽惑夷胞,及加强推行地方自治,捍卫边防,政治问题,实为当前之急务。”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1月6日,云南省民政厅以民贰三字第032号文呈报省政府,提出江外划置两县的意见:

  • “江外地区为蒙自个旧建水石屏元江墨江等县插花地段,僻在边隅,民情特殊,土司势力尤存,素称难治,民族有汉夷及土僚倮罗窝伲扑喇苗人侬人劳乌沙人僰人民家糯比山苏徭人苦葱阿梭卡堕西模罗罗谋阿木那密阿车那路罗缅濮曼等多种,物产有稻麦、杂粮、烟草、甘蔗槟榔紫米等,人民生活习惯别于内地,各该县政府对之均感鞭长莫及,举凡治安、征兵、征粮、禁烟、户口保甲诸要政,每多不易推进,积沿日久,几同化外”。
  • “兹依据各该县地理历史山川环境及民俗习惯,考查当地治安、禁烟、户政保甲状况,并参酌朱专员意见,拟将建水之六合、瑞云、敦厚、太和、猛弄、永乐等六乡镇,计有人口31367人,蒙自之犒吾、克甲、纳更等三乡镇,计有人口13319人,个旧之和邻乡,计有人口4312人,本区合计十乡镇48998人,划置为一县,县治设蒙自犒吾镇之逢春岭、或建水属之敦厚镇,二者请择其一,至县名因境内有同春山,即拟订名为同春县
  • “就各该县江外地段形势详加考查,因区域辽阔,民族复杂,若仅划置一县,仍感不便治理,故再拟将建水之永平乡、及永乐乡所属之三猛地,计有人口5887人,石屏之瓦璋、洛左、思陀三乡,计有人口12535人,元江之大兴镇、骑马乡,计有人口8891人,本区合计八乡镇31160人,另为划置一县,县治与元江所属之大兴镇为适中,可以控驭全区,县名因有李仙江流经其境,拟命名为李仙县。后取安靖南防之意,拟命名为靖南县
  • “至于经济、文化、交通等项之开发,则有待于设治后陆续推进,就设置新县面积人口与漾濞思茅六顺等县相比较,尚属超过,故于没治条件已具备,综上所述,实有划置两县分治之必要,该石屏县政府及县参议会呈将该县及建水元江所属江外各乡镇绅民代表所请暂缓设治一节,拟勿庸置议”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5月21日,总统指令准云南省增设同春靖南两县。[2]

总统指令 穗统一字第十七号 三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令行政院(仍另行文) 三十八年五月十七日卅八穗四字第三五九六号呈,为云南省增设同春靖南两县,请鉴核公布并铸发各该县印由。呈件均悉。准予备案。县印仰候饬局铸发可也。此令。
代 总 统 李宗仁
行政院院长 何应钦

同年,中华民国失去大陆政权,同春县未能正式成立。

管辖区域 编辑

划下列各县之一部,合计十乡镇:

  • 建水之六合、瑞云、敦厚、太和、猛弄、永乐等六乡镇
  • 蒙自之犒吾、克甲、纳更等三乡镇
  • 个旧之和邻乡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1. ^ ‘民国时期江外的设县活动’,朱子昌,《红河方志》1989年第3期
  2. ^ 总统府公报第2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