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蕃昌(1622年—1656年),字仲木。明末清初浙江海盐人。

吴麟征次子。十一岁时,吴蕃昌因伯祖吴中伟的独子吴麟趾病死无后嗣,即入嗣其家,侍奉嗣母查氏。[1]崇祯十一年(1638年),补为县学生员。广为结社,“与海内诸名贤交甚懽”,但“历试高等皆不遇”。[2]吴麟征于明亡时自杀。[3]入清后与彭孙贻创立瞻社,为名流所重,时人称“武原二仲”。[4]吴蕃昌曾将父亲吴麟征生前书信中的告诫加以摘录,编撰成《家诫要言》一书。蕃昌事嗣母至孝,顺治十二年(1655)正月,查氏逝世,蕃昌循古礼守丧,“水浆不入口四日”。不久,因持丧过礼而致疾,[5]张履祥曾多次劝告吴蕃昌要照顾身体。[6]顺治十三年,于守丧期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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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49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注释 编辑

  1. ^ 吴蕃昌,《祇欠庵集》,卷4,〈先司寇公行略〉
  2. ^ 陈确,《陈确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卷13,页322,〈祭吴仲木文〉。
  3. ^ 朱一是,《为可堂初集》,文卷三十三,〈祭磊斋吴公文〉,页4a-6a:“崇祯甲申三月,京师蹈,距吴越茫茫四千里,讹言繁兴。群公卿士未闻殁状,里中士大夫及妇竖无知者咸必公(吴麟征)能殁。既而公殁矣,讹言繁又兴,谓贼遇殁臣不以礼,暴公尸不即棺殓,里中士大夫及妇竖无知者咸必公棺殓。”
  4. ^ 清史列传》记载:“彭孙贻,字仲谋,一字羿仁,浙江海宁人。读书过目成诵,与同邑吴蕃昌创瞻社,为名流所重,时称武原二仲”。
  5. ^ 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卷21,页621-622,〈吴子仲木墓志铭〉:“事嗣母查,孝敬尽礼,及居其丧,水浆不入口四日。既殡,食粥不茹菜果,寝苫居庐,不脱衰绖。比葬,呕血数升,哀毁不怠。”。
  6. ^ 张履祥,《杨园先生全集》,卷3,页70,〈与吴仲木二十〉:“礼废久矣,仁兄力行之,时俗骇笑,虽弟辈犹将分罪。……幸仁兄益加珍重,于养德养身之际,敬慎不怠,固亦有志者之所深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