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处
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处(简称国发会法制处)为中华民国国家发展委员会之业务单位;主要任务在强化政府与民间企业之联系,透过跨部会沟通协调,推动财经法制松绑创新,以促使台湾总体投资环境迈向国际化与自由化。
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处 Departmant of Regulatory Reform, NDC(英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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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政府机构 | |
基本信息 | |
所属部门 | 国家发展委员会 |
授权法源 | 《国家发展委员会处务规程》第5条 |
主要官员 | |
处长 | 杨淑玲 |
副处长 | (暂缺) |
成立沿革 | |
成立日期 | 1995年3月6日 |
前身机关 | 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中心 |
联络信息 | |
地址 | 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一段2-2号6楼(济南办公室) |
网站 | www.ndc.gov.tw |
历史
编辑- 1995年3月6日,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成立负责亚太营运中心的业务单位“亚太营运中心协调服务中心”,行政院院长连战主持亚太营运中心协调服务中心成立酒会,律师暨理律法律事务所合伙人刘绍梁上任亚太营运中心协调服务中心首届主任。
- 2000年10月,为加速松绑创新财经法制,以追求台湾经济发展的再突破,行政院核定亚太营运中心协调服务中心调整编组及任务,并更名为“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财经法制协调服务中心”。
- 2014年1月22日,随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整并为“国家发展委员会”[1],财经法制协调服务中心更名为“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中心”,调整任务为经商法制再造、法制革新推动、法制作业协调等重点业务。法协中心由国发会副主任委员督导,设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
- 2022年11月22日,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中心改制为“国家发展委员会法制协调处”,行政院核定法制协调处处长由国家发展委员会参事杨淑玲(原法制协调中心主任)接任[2]。法制协调处设处长一人、副处长一人,下设四科:法制革新科、前瞻法制科、综合企划科、法制作业科。
组织
编辑- 处长
- 副处长
- 法制革新科
- 前瞻法制科
- 综合企划科
- 法制作业科
参考文献
编辑- ^ 國家發展委員會組織法. 国家发展委员会. [2019-05-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5).
- ^ 潘姿羽. 數位部成立 國發會調整組織新人事出爐. 中央通讯社. 2022-11-22 [2022-11-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17) (中文(台湾)).
- 国家发展委员会组织法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全国法规数据库.民国 102 年 0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