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北
中國地理區域概念
(重定向自塞北四省)
由来
编辑塞是指边塞、要塞,这里所谓的“塞”相当于今日的明长城。而以此为界,以北的部分已经出边塞,故名塞北。偶尔会与塞外一同使用。
逐渐罕用
编辑塞北一词,在作为划分地理区域时并不像东北、西南之类单纯的方位概念。塞有边界的含意,是指历史上汉族农耕文明与北方游牧部落的分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于外蒙古的独立,而另外四省在行政区重置后全数撤销(省名仅留下“宁夏”,但省区大量缩小),部分区域划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外,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由于只剩一个行政区,加上内蒙古本身也不仅包含“塞北”,还有东北的西部部分,再加上上述原因,在如今塞北一词在地理区划上已很少使用。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塞北的区划方式与概念仍在地理教科书上继续使用,直至1990年代教改开始及教科书开放后,为顺应现实划分,现在也已经弃用,但地理位置划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内蒙古划入华北地区,而蒙古国(原外蒙古)则移到世界地理索引作为独立国家标示。
范围
编辑清朝时的塞北大约是漠南蒙古、漠北蒙古(包括科布多、唐努乌梁海)与西套蒙古(今阿拉善盟)等以蒙古人居住为主的地理区域。中华民国政权成立时,相当于热河省、察哈尔省、绥远省、宁夏省、蒙古地方五个省区。中华民国政府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今蒙古国)期间,塞北用来做为地理划分的区域,代指其前四个省份,即塞北四省[2]。
参考文献
编辑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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