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外交部

韩国政府外交及对外事务部门
(重定向自大韓民國外交部

外交部韩语:외교부外交部 Oegyo-bu */?)是大韩民国政府负责外交及其他对外事务的最高机关。部门首长称“外交部长”(朝鲜语:외교부 장관外交部 長官),同时被任命为国务委员。

 大韩民国政府机构
外交部
외교부(朝鲜文)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英文)
机构概要
成立时间1948年7月17日
前身机构外交通商部朝鲜语대한민국 외교통상부
机构类型外交部
机构驻地 韩国首尔特别市钟路区都染洞世宗大路37号
年度预算额1兆5,200亿(2010年)[1]
机构首长部长赵兑烈
第一次长:金烘均
第二次长:姜仁仙
上级部门大韩民国政府
网站外交部官网(英文)
影像资料

外交部大楼
外交部
谚文외교부
汉字外交部
文观部式Oegyo-bu
马-赖式Oegyo bu

历史 编辑

  • 1948年7月17日,大韩民国临时政府依据政府组织法成立外务部,其职掌外交、对外经济、国际情势分析及海外侨胞等事务。
  • 1948年8月15日,大韩民国政府正式运作开始,对外关系也稳步前进,并在一些友好国家如美国中华民国英国法国设立大使馆公使馆,在日本联合国也设有代表机构。
  • 1963年6月24日,依据内阁法案1358号,设立直属外务部的外交公务员教育院。
  • 1965年1月5日,根据总统令2030号,将外交公务员教育院重组为外交研究院,目的在培训且提升外交人才资源。
  • 1976年12月31日,根据总统令8377号,再将外交研究院改编为外交安保研究院。
  • 1998年,韩国实行政府再造计划,外务部改组为外交通商部,依据2月28日颁布的总统令15710号及3月3日颁布的外交通商部令而增设通商交涉本部长一职,其职责为研拟与对外关系牵涉的法律事务、对外贸易协商和对外经贸事务。
  • 2013年3月22日,更改名称为外交部,原通商职能(对外贸易)移交给新设立的产业通商资源部

职掌 编辑

  • 研拟并实行政府对外政策
  • 研议、实施、归纳和调整对外贸易政策
  • 贸易协商和对外经贸事务
  • 条约和协议之制定
  • 文化合作
  • 海外安保
  • 保护海外侨民及提供侨务支援
  • 国际情势分析和领事服务

组织 编辑

主管 编辑

  • 外交部长,外交部首长,下设两名次官及通商交涉本部长,另设有直属职位:
    • 发言人
    • 能源及资源大使
    • 气候变迁大使
    • 外交政策顾问
    • 监察官
  • 第一次长(第一次官):相当于政务次长,下设外交事务副部长,并负责合作企划处及各地域司之事务。
  • 第二次长(第二次官):相当于常务次长,下设礼仪官和管理各驻外代表,并负责全球及多边关系条约处、文化事务局、侨务及领事局之事务。
  • 通商交涉本部长:下设负责商业贸易事务的副部长和负责自由贸易协定事务的副部长。

单位 编辑

  • 东北亚局
  • 南亚大洋洲局
  • 北美局
  • 中南美局
  • 欧洲局
  • 非洲中东局
  • 新闻处
  • 监察处
  • 政策企划室
  • 企划调整室
  • 外交情报管理室
  • 国际组织政策局
  • 开发合作政策局
  • 条约政策局
  • 文化外交局
  • 在外同胞领事局
  • 通商交涉本部:属部级组织,依据其组织法规定,企划财政部农林水产食品部知识经济部科技情通部海洋水产部等与通商贸易相关之政府机关,得将意见及政策交予该部统整,负责代表韩国对外贸易通商相关事务。
    • 多边通商局
    • 自由通商局
    • 国际通商局
    • 自由贸易协定政策局
    • 自由贸易协定交涉局
    • 韩美自由贸易协定企划团:2008年3月28日所设之特别单位。
  • 朝鲜半岛和平交涉本部:2006年因北韩核问题六方会谈而所设之单位,预计任务时间至2009年3月28日止,本部长为代表团团长。
    • 北核外交企划局
    • 和平外交企划局
  • 外交安保研究院
    • 安保统一研究部
    • 亚洲太平洋研究部
    • 美洲研究部
    • 欧洲非洲研究部
    • 经济通商研究部

历任部长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外部链接 编辑

参见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