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务次官Permanent Secretary;台湾译为常务次长),又译常务秘书,简称常次常秘,是采行政党政治运作的民主国家中,由资深公务员担任的副部长级职位。以英国政府为例,常次由各部门中一至两名的资深文官出任,并于大臣的领导之下,掌管内阁部门内的实际行政工作。

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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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务次官政务次官皆为部门次长,不同之处在于常次是循公职管道晋升,政次则是直接由首长任命的政务官。因此,理论上政次会比常次来得更为受重视,权限级别通常也较常次来得高。常务次官需保持行政中立,通常不得参与政党活动;如果发生政党轮替,政务次官通常随阁揆(行政首长)国家元首(总统、国家主席或其他)一起辞任,常务次官则不受影响。

各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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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国(不包括海外领土),政务次官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 of State)是由国会议员担任的政务官,参与内阁大臣首相所属的政府活动,随内阁共同进退,而常务次官则处理部内的日常工作,聘任不会受内阁的任期影响。而非内阁部门(Non-ministerial government department)则更常由这些常务次官所掌管,因为这些非内阁部门往往负责监督或管理功能,为保持其公正性,必须由政治中立的常务次官掌管,以免其地位受政冶利益所抵触。

常务次官属下同是高级公务员的有:第二常务次官(Second Permanent Secretary)、次长及助理次长。

中华民国于最近一次的行政院组织改造后,各个部门均仅设一名常務次長,与另外两名政務次長一同辅佐部长处理政务。惟国防部设有两名常次,且由现役军事将领担任。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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