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会

(重定向自奉朝請

朝会是古代汉字文化圈宫廷的一个行政制度,又称朝参上朝升朝,如果君王不朝,将导致“君荒于上,臣怠于下”的后果。《玉藻》(《礼记篇名》)云:“君日出而视朝,退适路寝听政。”视朝而见群臣,所以政上下之分;听政而适路寝,所以通远近之情。[1]周朝诸侯春季朝见天子称作“朝”,秋季朝见则称作“请”,故朝请即觐见天子的意思。[2]

徐显卿宦迹图》描绘的上朝情景

朝会区分君臣尊卑礼仪的一部分,按性质可分为大朝朔望朝常朝,常朝时官员分列进入朝廷汇报问题、提出建言,而君主则一一回答。按时间可分为早朝午朝晚朝。常朝为议政之场合,其他则是礼仪性质。

明朝之前,朝会并非每天举行。汉宣帝始实行五日一朝的常朝制度。三国时,五日视朝仍被视做旧制。元代朝会极简略,“每日则宰执入延春阁及别殿奏事而已”。因此有学者认为元代根本没有朝会。明太祖始规定每天上朝,他本人更是“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末日出而临百官”,[3]昧爽即清晨天刚破晓之时,除了朝参官员,举凡耆老、学官、儒者等,皆令“随朝观政”,可见洪武朝的早朝的场面极为壮观。高启有《候早朝》诗云:“驺吏忽传丞相至,火城如昼晓寒销。”京城百官每日清晨趁星月未散,即须赶到皇城,由东、西长安门步行入内,“大小公私之事并令公朝陈奏”。宣德十年正月,宣宗崩逝,明英宗冲龄即位,此时小皇帝才九岁,没有临朝决断的能力。这时辅政大臣规定每一早朝,止许言八事;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又诏盛暑、祁寒日,奏事不得超过五件。此时的早朝已是走个过场,失去了原本的政治职能。明武宗在位,“免朝日多,视朝日少”。[4]嘉靖皇帝更自认为“朕中夜之分亦亲处分,辅赞大臣日夕左右,未顷刻有滞于军机,而朝堂一坐亦何益。”听政议政初期则在武英殿,此制一直延至清朝灭亡

明朝大臣朝会,须要午夜起床,凌晨三时到达午门外等候。至凌晨五时,官门开启,大臣按品位依次进入。明代早朝过度繁密,又只徒具形式,对君臣双方都是一个负担。而且浪费众大臣办公的时间,许多官员经常借故或无故逃避朝参。成化二十三年,文武官缺席早朝者竟达一千一百一十八人。[5]万历初期,大学士张居正奏言:“视朝不如勤学,尤为务实”,“乞皇上以三、六、九日视朝,其余日俱御文华殿讲读”。至此一月九朝,成为定制。[6]清代扣除冬日免朝、夏秋多至圆明园避暑山庄木兰等地,剩下时日最多为十日一早朝,亦少有此效率不高的仪式,咸丰之后御门听政完全被取消。

奉朝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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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部分文臣、武职可以用“奉朝请”名义参加朝会,代表朝廷赠予的殊宠。晋代以奉车都尉驸马都尉骑都尉(合称“三都尉”)为奉朝请;南北朝时,奉朝请的殊宠浮滥,人数常达数百。至隋朝开皇六年废除奉朝请制度。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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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王鏊:《亲政篇》
  2. ^ 周礼·秋官·朝大夫》:“朝大夫掌都家之国治。”郑玄注:“都家,王子弟、公卿及大夫之采地也。主其国治者,平理其来文书于朝者。”
  3. ^ 《明史·尹昌隆传》
  4. ^ 《明武宗实录》卷一四三,正德十一年十一月壬辰
  5. ^ 《明宪宗实录》卷二百九十二
  6. ^ 《明神宗实录》卷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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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俊芳:《汉代常朝制度考析》,《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社版)》2008年第2期。

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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