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厅清朝散厅,位于今日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交界(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前身即清朝皇家猎场——木兰围场。清晚期的光绪二年,才设置“围场厅”这个行政区。

历史 编辑

本来“木兰围场”是清朝皇帝的御用猎场,木兰是满语的“哨鹿”之意。木兰秋狝之际,清朝皇帝亦在此接见蒙古部王公。平常禁止其他普通人居住,只有官方的旗兵驻守管理。但是清中晚期,内忧外患天下渐乱王法不彰,也越来越多外地移民前往入住,等各个民族人民都杂居在此,于是朝廷只好设立一个县级行政区“围场厅”来管理,本属直隶省(今河北省)承德府管辖,光绪三十年,又改归同省的宣化府管辖。而“围场厅”这个地名,也是承袭是“木兰围场”而来。民国时期,全国实施“废厅改县”,于是改名为围场县,曾经属于热河省管辖。

延伸 编辑

清代的散厅,是只有清朝才有的地方行政区划制度,等于今日县级单位的一种。在清朝,围场厅考评是“冲,繁,疲,难”,这也是当时县级编制地位的最高等级。而围场厅本是清代内蒙古卓索图盟昭乌达盟等二盟之地。清初康熙时期,朝廷在此地设立“木兰围场”,包括今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全境、隆化县丰宁县和内蒙古自治区多伦县克什克腾旗部分[1]

注释 编辑

  1. ^ 张桂如. 清帝当年木兰秋狝的行围过程是怎样的. 责编:张淑燕、周斌. 人民网,来源:光明日报. 2016-11-18 [2017-08-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5) (简体中文).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