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晟
(重定向自姜光宇)
姜晟(1730年—1810年),字光宇,号杜芗,江苏元和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姜晟 | |
---|---|
大清工部尚书 | |
籍贯 | 江苏元和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光宇,号杜芗 |
出生 | 雍正八年(1730年) 江苏元和县 |
逝世 | 嘉庆十五年(1810年) 江苏元和县 |
出身 | |
|
生平
编辑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擢为光禄寺少卿,转太仆寺。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出任江西按察使。次年超擢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授湖北巡抚,任内为台湾战事输送军饷。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因荆州江堤崩溃牵连,被褫革顶带。不久,又召授刑部侍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出任湖南巡抚,任内善于治军,围剿盗匪。嘉庆二年(1797年)兼署湖广总督。嘉庆四年(1799年)冬,因剿灭苗民起事有功,加太子少保。嘉庆五年(1800年)实授总督,不久调任直隶总督。次年,京师周边久雨成灾,永定河决口,因奏报迟延被革职逮问,发河工效力。竣工后,授主事衔,在刑部行走。嘉庆七年(1802年)授刑部侍郎。嘉庆九年(1804年)兼署户部侍郎,擢刑部尚书。嘉庆十一年(1806年)以年老多病乞休,朝廷慰留。因刑部事物繁杂,特调工部。奏章再上,奉命解职在京养病。其后,因以前在直隶时失察藩库虚收之事,降为四品京堂。不久归里,卒于家。《清史稿》有传。
延伸阅读
编辑[编]
参考文献
编辑- 《清史稿·卷三百五十二》
官衔 | ||
---|---|---|
前任: 冯光熊 |
湖南巡抚 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嘉庆五年正月 (1791年5月-1800年2月) |
继任: 祖之望 |
前任: 颜检(护理) |
直隶总督 嘉庆五年十月-嘉庆六年六月 (1800年-1801年) |
继任: 熊枚(署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