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晟(1730年—1810年),光宇杜芗江苏元和人,清朝政治人物,进士出身。

姜晟
姜晟像,为苏州《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姜晟像,为苏州《沧浪亭五百名贤像》之一
大清工部尚书
籍贯江苏元和县
族裔汉族
字号字光宇,号杜芗
出生雍正八年(1730年)
江苏元和县
逝世嘉庆十五年(1810年)
江苏元和县
出身
  • 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丙戌科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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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中进士,授刑部主事,累迁郎中,擢为光禄寺少卿,转太仆寺乾隆四十四年(1779年)出任江西按察使。次年超擢刑部侍郎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授湖北巡抚,任内为台湾战事输送军饷。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因荆州江堤崩溃牵连,被褫革顶带。不久,又召授刑部侍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出任湖南巡抚,任内善于治军,围剿盗匪。嘉庆二年(1797年)兼署湖广总督。嘉庆四年(1799年)冬,因剿灭苗民起事有功,加太子少保嘉庆五年(1800年)实授总督,不久调任直隶总督。次年,京师周边久雨成灾,永定河决口,因奏报迟延被革职逮问,发河工效力。竣工后,授主事衔,在刑部行走嘉庆七年(1802年)授刑部侍郎嘉庆九年(1804年)兼署户部侍郎,擢刑部尚书嘉庆十一年(1806年)以年老多病乞休,朝廷慰留。因刑部事物繁杂,特调工部。奏章再上,奉命解职在养病。其后,因以前在直隶时失察藩库虚收之事,降为四品京堂。不久归里,卒于家。《清史稿》有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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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352》,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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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史稿·卷三百五十二》
官衔
前任:
冯光熊
湖南巡抚
乾隆五十六年四月-嘉庆五年正月
(1791年5月-1800年2月)
继任:
祖之望
前任:
颜检(护理)
直隶总督
嘉庆五年十月-嘉庆六年六月
(1800年-1801年)
继任:
熊枚(署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