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哲(1494年—16世纪),字用䀲,号吉泉,山西省太原府石州人,明朝官员。
孙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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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阳府知府 |
籍贯 | 山西省太原府石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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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号 | 字用䀲,号吉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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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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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高氏、贾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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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国子生中式戊子山西乡试第十四名举人,嘉靖十一年(1532年)壬辰科会试第六十六名,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进士。吏部观政,授大理寺评事,历升寺正,出为南阳府知府[1]。
曾祖孙全,祖孙㧑,父孙子文,前母苏氏;母武氏。慈侍下。兄振;麒(仓官);贤;良。子继鲁。
- ^ 《嘉靖十一年壬辰科进士履历便览》:民籍,治《易经》,年三十九岁中式嘉靖十一年壬辰科第三甲第一百六十二名进士。十月十五日生,行三,曾祖孙全,寿官;祖孙㧑,教授;父孙子文,知县;前母苏氏;武氏。慈侍下,妻高氏,继妻贾氏;兄振;麒(仓官);贤;良,子继鲁。由国子生中式山西乡试第十四名举人,会试中式第六十六名。观吏部政,历陛寺正,知府止。
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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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王维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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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南阳府知府 嘉靖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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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任: 许登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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