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槃(1575年—1633年),字念莪,号懋吾,山东济南府乐陵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左侍郎,追赠兵部尚书。
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东乡试举人,二十九年(1601年)辛丑科进士。授长子县知县,调魏县知县,清理苛捐杂税有功,升南京监察御史,言事切合时弊,遭吏部尚书郑继之所忌,出为陕西按察司佥事,升陕西布政使司参议、兵备靖边,升陕西按察司副使、兵备神木。
天启年间升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陕西。东林党争起,魏忠贤整肃东林党名士,宋槃去官归里。
崇祯元年(1628年)起复为兵部左侍郎,因辽东兵火频繁,积劳成疾,引病乞归,六年(1633年)病故,享年五十九岁,追赠兵部尚书、通议大夫。宋槃仕宦三十余年,官至部堂,卒时竟然家无余财,有清廉之称。
后人宋哲元,民国将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