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陵女子”(?—?),南朝梁宣城郡宛陵县(今安徽省宣城市)人,姓名不详。

生平 编辑

梁武帝天监年间,“宛陵女子”与母亲同床而睡,母亲被猛虎叼走,女子号叫抓,虎毛尽落。追行十几里,老虎弃其母而逃走,女子抱着母亲回去;初时还有气息,经时气绝。乡里上言于郡县,太守萧琛给她抚恤,上表说明情况。梁武帝下诏表彰其孝行。[1][2]

其事迹记载于《梁书‧孝行传》与《南史‧孝义传》,成为历代史书中孝女的一种类型,宛陵女子的事迹以女性为主角救父母于猛兽,成为后来正史同类型女性书写中最早的蓝本,后来《宋史》、《元史》、《明史》的列女传中都有类似的女性故事记载。[3][4]

相关作品 编辑

南宋诗人林同于《孝诗》写下了《宛陵女子》这首诗颂扬此事。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姚思廉.   梁書列傳第四十一孝行. 维基文库. “宣城宛陵有女子与母同床寝,母为猛虎所搏,女号叫拿虎,虎毛尽落,行十数里,虎乃弃之。女抱母还,犹有气,经时乃绝。太守萧琛赙焉,表言其状。有诏旌其门闾。”
  2. ^ 李延寿.   南史列傳第六十四孝義下. 维基文库. “又天监中,宣城宛陵女子与母同床眠,母为猛兽所取,女啼号随挐猛兽,行数十里,兽毛尽落,兽乃置其母而去。女抱母犹有气息,经时乃绝。乡里言于郡县,太守萧琛表上,诏榜其门闾。”
  3. ^ 衣若兰. 女性入史-正史列女傳之編纂(中國明代學會會議論文). 2004-01-10 (中文). 
  4. ^ 陈丽珊. 二十五史列女傳類釋. 大仁学报. 1996, (14期):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