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陵女子」(?—?),南朝梁宣城郡宛陵縣(今安徽省宣城市)人,姓名不詳。

生平 編輯

梁武帝天監年間,「宛陵女子」與母親同床而睡,母親被猛虎叼走,女子號叫抓,虎毛盡落。追行十幾里,老虎棄其母而逃走,女子抱着母親回去;初時還有氣息,經時氣絕。鄉里上言於郡縣,太守蕭琛給她撫恤,上表說明情況。梁武帝下詔表彰其孝行。[1][2]

其事蹟記載於《梁書‧孝行傳》與《南史‧孝義傳》,成為歷代史書中孝女的一種類型,宛陵女子的事蹟以女性為主角救父母於猛獸,成為後來正史同類型女性書寫中最早的藍本,後來《宋史》、《元史》、《明史》的列女傳中都有類似的女性故事記載。[3][4]

相關作品 編輯

南宋詩人林同於《孝詩》寫下了《宛陵女子》這首詩頌揚此事。

參考資料 編輯

  1. ^ 姚思廉.   梁書列傳第四十一孝行. 維基文庫. 「宣城宛陵有女子與母同床寢,母爲猛虎所搏,女號叫拿虎,虎毛盡落,行十數里,虎乃棄之。女抱母還,猶有氣,經時乃絕。太守蕭琛賻焉,表言其狀。有詔旌其門閭。」
  2. ^ 李延壽.   南史列傳第六十四孝義下. 維基文庫. 「又天監中,宣城宛陵女子與母同床眠,母為猛獸所取,女啼號隨挐猛獸,行數十里,獸毛盡落,獸乃置其母而去。女抱母猶有氣息,經時乃絕。鄉里言於郡縣,太守蕭琛表上,詔榜其門閭。」
  3. ^ 衣若蘭. 女性入史-正史列女傳之編纂(中國明代學會會議論文). 2004-01-10 (中文). 
  4. ^ 陳麗珊. 二十五史列女傳類釋. 大仁學報. 1996, (14期):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