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市

唐代商业形式

宫市[注 1]唐朝皇帝宦官到民间市场以低价强买货物的现象。在唐顺宗时,被二王八司马永贞改革废除。

历史 编辑

香港城市大学复旦大学发表的研究显示:根据唐中宗的两部本纪,有关宫市的最早记录可追溯至707年。最初,宫市仅仅是一种皇家的娱乐项目,直到唐玄宗时期才逐渐演化成针对宫廷之需要的商业活动。[1]

在唐德宗贞元年间以前,皇宫如果要购置物品的话,会让官吏(最初称为“内中市买使”,后来改称为“宫市使”[2])去采购,而且在购买后会立即付钱。[3]

这一时期,木炭作为唐代皇家的主要燃料,其购买与管理对于整个宫殿的日常运转而言至关重要,不少官员都被任命为“木炭使”。起先,宦官只是宫市使,职责也并不包括购买木炭。但随着宫廷斗争阶段中宦官权力的增长,此种惯例发生了改变,木炭使的工作也逐渐融入了宫市使。而木炭本身也仅仅是在朝廷借由宫市掠夺的诸多商品中的一种。[1]

所以到了贞元末年,皇家则开始派宦官采购物品,此时,就已经开始出现低价强买,巧取豪夺的现象。再之后,连宫市文书都没有了。虽然当时的谏官多次向德宗建议废除宫市,但是,宫市一直没有被废止。[3]

施行 编辑

宫市的实施包括由宦官在宫中经营的商店。这些宦官仗势欺人,派遣手下前往东市与西市或者往来民众的必经之路进行强买强卖。商贩的货品都以极其低廉的价格被强买去,还被命令将商品运送到宫殿。[4]

当时,常有数百人在长安的各个市场以低价强买货物,他们常常用几百钱买价值几千钱的物品,甚至分文不给。时人也无法分辨其真伪,不敢问他们是从哪里来的。[3]

韩愈所著的《顺宗实录》中曾记载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农夫背着柴准备进城去卖,却遇到一个宦官称皇帝买了他(即“宫市”)的柴,而且之后仅付给他几作为货款,还向他索要“门户钱”,并要求农夫用他的驴把柴送进皇宫。农夫因而哭泣,把绢交还给宦官求饶,而宦官却依然要他用驴把柴送进宫。农夫最后无可奈何,把那个宦官打了一顿,巡察的官吏发现以后将其逮捕。德宗听说以后,下诏罢免了这个宦官,并赏赐给这个农夫十匹绢。[3]

尽管详尽记录此种事件的历史档案今日已难以寻觅,相关学术研究普遍使用“抢”、“夺”、“抢夺”与“掠夺”之类的词汇对宦官的劣行给予负面评价。[4][5][6]

废除 编辑

唐顺宗即位后不久,开始任用以王叔文为首的二王八司马改革派。该派实行了一系列政策,即永贞改革,其中就包括了废除欺压百姓的宫市和五坊小儿[7]

评价 编辑

陈寅恪曾在《元白诗笺证稿》中写到:“宫市者,乃贞元末年最为病民之政。”[8]

韩愈曾在《顺宗实录》中写到:“名为宫市,而实夺之。”[3]

章立凡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唐德宗初登大位时尚知节俭,晚年却越来越贪婪奢靡,“宫市”也折腾到了民不堪命的程度。”[2]

文学 编辑

苦宫市也...一车炭,千余斤,宫使驱将惜不得。
半匹红绡一丈绫,系向牛头充炭直。
白居易,《卖炭翁》。

白居易所写的《卖炭翁》中就曾经讽刺了宫市中以低价强买货物的现象,该诗标题下有一小注曰:“苦宫市也。”[9]

相关作品 编辑

  • 白居易 《卖炭翁》
  • 韩愈 《顺宗实录》

参见 编辑

脚注 编辑

注释
  1. ^ “宫”是“皇帝”之意,“市”是“购买”而非“市场”之意。连起来就是皇帝买的意思
来源
  1. ^ 1.0 1.1 贺忠. 〈賣炭翁〉新證. 《九州学林》 (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 195. [2014-06-18]. ISSN 1729-975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3) (中文(香港)). 
  2. ^ 2.0 2.1 章立凡. 唐代宦官的欺市與擾民. 人民网. [2014年4月2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9月24日). 
  3. ^ 3.0 3.1 3.2 3.3 3.4 韩愈. 卷二. 《順宗實錄》. 旧事:宫中有要市外物,令官吏主之,与人为市,随给其直。贞元末,以宦者为使,抑买人物,稍不如本估。末年不复行文书,置“白望”数百人于两市并要闹坊,阅人所卖物,但称“宫市”,即敛手付与,真伪不复可辨,无敢问所从来。其论价之高下者,率用百钱物买人直数千钱物,仍索进奉门户并脚价钱。将物诣市,至有空手而归者。名为“宫市”,而实夺之。尝有农夫以驴负柴至城卖,遇宦者称“宫市”取之,才与绢数尺,又就索门户,仍邀以驴送至内。农夫涕泣,以所得绢付之,不肯受,曰:“须汝驴送柴至内。”农夫曰:“我有父母妻子,待此然后食。今以柴与汝,不取直而归,汝尚不肯,我有死而已!”遂殴宦者。街吏擒以闻,诏黜此宦者,而赐农夫绢十匹,然“宫市”亦不为之改易。谏官御史数奏疏谏,不听。上初登位,禁之。至大赦,又明禁。 
  4. ^ 4.0 4.1 李树桐. 《隋唐史别裁》第九章〈經濟〉. 台湾商务印书馆. 1995: 383 [2014-07-05]. ISBN 957051125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中文(繁体)). 
  5. ^ 林天蔚; 黄约瑟. 《唐宋史研究》. 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 1987: 17 [2014-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3) (中文(繁体)). 
  6. ^ 王寿南. 《唐代的宦官》. 台湾商务印书馆. 2004: 204 [2014-07-05]. ISBN 957051898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7-14) (中文(繁体)). 
  7. ^ 傅乐成. 第十二章〈宦官與黨爭〉. 《中國通史 隋唐五代史》. 1993. 
  8. ^ 陈寅恪. 元白詩箋證稿. ISBN 9868574781. 
  9. ^ 白居易《賣炭翁》. [2014-04-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1-19). 
书目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