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玄亮
(重定向自崔晦叔)
崔玄亮(768年—833年),字晦叔,磁州昭义县人(今河北省邯郸市磁县)人。祖籍博陵郡安平县,出自博陵崔氏的博陵第三房。贞元十一年进士,登书判拔萃科,从事诸侯府。性雅淡,好道术。[1]元和初年,被荐入朝。迁监察御史,转任侍御史。宪宗时,历官密、歙、湖三州刺史。与白居易、崔群有往来。
豆卢著在王守澄授意下诬称宰相宋申锡联络皇弟漳王李凑,商议谋反。文宗询问官员意见。崔玄亮与李固言、王质、卢均、舒元褒、蒋系、裴休、韦温都乞求文宗重新和宰相商议,并由适当的部门来调查。崔玄亮下跪,哭着说:“处决一个百姓要谨慎,处决一个宰相更要谨慎。”文宗怒气稍解。牛僧孺也说没必要谋反。王守澄担心文宗被大臣们说服复查宋申锡谋反案,不再坚持处决宋申锡,宋申锡最终被贬。
文宗大和四年改谏议大夫,升迁散骑常侍。终官虢州刺史。有《三州倡和集》。
崔玄亮于大和七年去世,去世前遗言委托白居易作墓志铭:“吾年六十六,不为无寿;官至三品,不为不达。死生定分,何足过哀?自天宝以还,山东士人皆改葬两京,利于便近,唯吾一族,至今不迁。我殁宜归全于滏阳先茔,正首丘之义也。送终之事,务从俭薄,保家之道,无忘孝悌。吾玉磬琴,留别乐天,请为墓志云尔。”[2]在此之前,崔玄亮曾赠与白居易古琴,白居易在名作《池上篇》描绘于宅院中弹琴自适之乐。[3]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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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编辑- 《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五